“晨羲载曜,万物咸覩”。
8点到所里,走廊上就听到打电话的声音:炉溪村有一个纠纷,堂兄弟两人,一个在建厨房之时将土放在另一方的土地上出现的纠纷。塔庄司法所所长接到塔庄镇综治副书记的电话后,马上与司法所专职调解员开车赶赴现场,家长里短进行“聊天”,并将自身兄弟间的相处徐徐道来,让他们兄弟俩感受到司法所所长的真诚,各自各退一步握手言和,一方将在限期内把挖出来的土给处理了。
这里刚告一段落,所长回到所里,听到会议室有吵闹声,还没有放下调解包、双脚都是泥土直接去会议室“探个究竟”:原来是因为征迁的问题,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出现“误会”,村民“伊伯”觉得征迁的时候虽然签了合同,但具体的征迁过程中材料有“掺假”,中间可能有“猫腻”,必须给个说法。所长边听“伊伯”的讲述,一边看双方提供的材料,所长一语切中要害:“伊伯”这个合同是不是你签的,你写一下字看一下是不是你写的,合同跟其他人的一不一样,当时签的时候你有没有同意,这个合同条款有没有更改,“伊伯”说合同是他签的,当时看到其他人也签了,合同条款也没有更改,原件都是自己签的。复印件因为条件有限,为提高效率有人代签,一切以原件为准,最后双方解开“误会”,双双边聊边回村里。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司法所每天早上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升堂”,随时随地、不间断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段处理不同的纠纷,努力奔跑,不负韶光,用决心和干劲书写基层独特的“风采”。
(蓝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