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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中共云龙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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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龙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10日至5月25日,县委交叉巡察组对云龙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

云龙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细化责任分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乡党委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于7月4日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所、站、村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细化分解为50项,制定整改措施106条,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三是全力抓好落实。根据整改责任清单,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实行一周一汇报,逐项逐条对账销号抓好整改,确保一件一件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委核心领导力弱化

(1)针对“党委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明确议事规则。完善《云龙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云委[2018]91号),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等。二是规范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定期召开乡党委会,研究部署党委相关工作,不再以乡党政联席会议或乡领导班子会议替代乡党委会。今年7月以来,已召开乡党委会13次,具体研究村级换届、发展党员、扫黑除恶、信访及综治维稳等相关问题。

(2)针对“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问题。班子成员在民主决策中,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先会前酝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议题做充分准备,提出明确的建议意见,会中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都要积极发言讨论,集体研究。今年7月份以来,在乡党委会、班子成员会议上研究河道综合整治昙溪段、横五路、联一线征地遗留问题等“三重一大”事项23个,班子每个成员均积极发言,明确表态,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切实提高乡党委对意识形态重要性的认识,乡党委书记亲自审核把关党员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乡领导班子成员都已在2017年述责述廉报告中补充阐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及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乡党委会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已安排乡党委理论专题学习意识形态知识2次。三是在台鼎文体公园、后垅文化广场、际上宋代古村村口公园设立宣传专栏,积极学习宣传和弘扬吴孟超院士精神和两陈礼乐文化,在集镇区颜值提升规划设计和主街道改造中,努力融入“云龙”地方特色文化。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新一届村主干一同参观了闽清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法制教育中心、禁毒教育中心,进一步筑牢了干部思想防线。

2、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到位

(4)针对“‘两违’管控方面懈怠”问题。一是加强“两违”整治工作队伍建设,依托乡国土所,另聘请2位专职违建巡查人员,实行常态化巡查和违建制止工作,尤其加强后垅、台鼎等违建重点村的巡查密度。二是组织开展强制拆违行动。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了8次由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队强制拆违行动,对违建行为形成了一定震慑。三是对涉及违建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已查处参与违建的党员4名,其中:开除党员党籍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

(5)针对“移风易俗工作不深入”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移风易俗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乡、村干部深入村居及田间地头,分发移风易俗宣传单3000份,制作宣传专栏11个,丧事请人“哭丧”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办理婚事、丧事酒席备案制度及科级干部参加婚事、丧事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党员干部办酒席备案11人次,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婚事报告2人次。三是成立各村红白理事会,完善村规民约,纳入移风易俗内容,对存在婚丧事大操大办苗头的人员进行了说服教育和宣传引导。近段时间来婚事、丧事办理酒席桌数无发现有超标现象。

(6)针对“‘青山挂白’整治不到位”问题。一是高度重视“青山挂白”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巡查等方式及时制止新建或翻新坟墓,有效制止了际下青坑新建坟墓。二是对“三沿五区”发现的202省道潭口1处、台鼎兴顺物流后侧2处翻新坟墓,进行植树披绿遮挡。

3、关于党员干部精气神不足,担当意识较弱问题。

(7)针对“机关考勤管理不严”问题。完善《云龙乡机关干部考勤、请休假制度》,对全体机关干部除抽调中建指挥部人员外其他28名均列入面像考勤管理,由专人负责考勤统计工作,乡纪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违反上班纪律的提醒谈话1名、通报批评3名。

(8)针对“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活动,传导工作压力,建立任务清单,将2018年云龙乡重点项目40项分解到具体人,抓好落实。二是强化一线考核,聚焦“虚僵躲拖腐”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通过正向激励、反向问责,切实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9)针对“履职能力有所下降”问题。一是继续实行每月15日县领导到乡接访、每个工作日乡主要领导1小时接访、乡人大和纪委每月定期接访等制度,逐步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目前,今年以来已接访131件,办结122件,每月每日来访群众已大幅下降。已协调化解后垅村吴禹洪、喻文秀母子、官庄龚世祥等进京信访问题,今年1-9月份实现了零进京及越级上访。二是提高干部履职担当能力,加强对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及群众阻工的现场协调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已建立了5个项目建设服务队,分别是后垅项目服务队、官庄村项目服务队、台鼎村项目服务队、云中村项目服务队、华润风电项目服务队。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重视不够,基础不牢固问题。

(10)针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加强乡党委对抓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今年已召开2次党建专题会议,形成纪要,并抓好落实。二是与14个党支部签订党建责任书,加强对全乡14个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组织建设,重点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加强与非公企业主沟通宣传,促进企业发展与党建有效结合。

(11)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一是乡机关、云龙乡非公企业、云龙乡企业等3个党支部于2018年8月27日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因政法支部党员少,予以撤销,相关党员并入乡机关党支部。三是根据县委决定,云龙卫生院党支部隶属关系调整为县总医院党委管理,不再由乡党委管理。四是党员数超过100人的台鼎村党支部于2018年9月20日成立党总支,设立3个党支部。

(12)针对“党务村务公开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乡统一定制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规范设置的地点和方式,全乡10个村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督促和指导各村(重点是际上、官庄村)按时、按规定方式公开应公开的党务、村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问题。

(1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乡党委书记约谈机关、云中、潭口等党支部书记,整改补齐相关会议记录。二是依托乡党校对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进行党建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4)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化”问题。一是加强对“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提高各支部对学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到学习入脑入心、学做紧密结合。二是企业、金盛、云中村、柿兜村、潭口村等党支部重新开展了“学俊波,我践行”等四个主题活动。

(15)针对“政治生活开展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乡党委于6月20日举办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专题培训班,对30名村党支部委员落实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培训。二是乡领导班子成员重新撰写2017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乡全体干部会议上通报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个人问题整改情况。三是责成台埔、竹柄等村党支部对2016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做出深刻检讨。

3、党员管理不规范

(16)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向县委组织部争取发展党员名额,逐步解决官庄、际上、竹柄、台埔等多年未发展的村发展党员问题,今年台埔村已发展党员1名,官庄、际上、竹柄等村7名入党积极分子列为明年发展对象。二是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对32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一人一档”档案材料。

(17)针对“党员关系接转不到位”问题。黄允金2017年6月考录下祝乡农业服务中心,现借用到县发改局,党组织关系于2018年5月4日已转移到县发改系统党委。

(18)针对“党员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台鼎村、后垅村、官庄村、际上村等党支部12名党员已补缴2017年党费69.6元。二是台鼎村、际下村、柿兜村党支部3名预备党员已补缴2017年党费177元。三是台埔村、云中村、际上村等党支部4名村主干按足额补缴2008-2016年不足部分党费1373元。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党委管党治党不严不实

(19)针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全面推行清单制度,明确党委责任清单40项,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并层层传达到位。二是全面加强对项目征地拆迁廉政监督管理,每个项目征地由2名正式干部参加工作小组,征地前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今年以来,已开展建筑产业园泛家居系列项目、横五路弃土场及后垅文化旅游中心征地遗留问题、县垃圾APP发电项目潭口征地等廉政谈话36人次。三是各包村领导牵头对近年来各村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进行逐一排查梳理,摸清征用耕地1390宗,面积1037.9亩,发放补偿款3538.73万元;征用地面物3250宗,发放补偿款6305.97万元。除了纪检部门已立案查处的外,未发现存在其它骗取补偿款问题。

(20)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全面加强履行“一岗双责”,对所分管的重点所站和挂钩联系村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指导以及提醒指正。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根据法定职责,最新编制《云龙乡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80项,全面排查岗位风险30件(其中:领导12件、科室负责人6件、一般岗位12件)。三是严肃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人员、新一届村“两委”换届侯选人廉政谈话105人,增强干部职工廉洁防范意识,对存在和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提醒指正。

(21)针对“执纪问责疲软”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问责力度,主动践行监督执行“四种形态”,尤其用好第一种形态,今年已批评教育12人次。二是强化追责问责,针对2013年以来参与违建的党员和干部21人问题,按违建性质分类进行分批次处理,已问责4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针对后垅村干部2016年发放值班补贴问题,对相关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廉政谈话提醒96人。

2、监督执纪问责乏力

(22)针对“监督检查不严”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如节假日期间到辖区内酒店及企业食堂(“一餐桌”)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吃喝问题,形成有效地常态化监督机制,截止目前检查未发现存在相关违纪问题。二是除继续做好对“三公”经费开支、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外,重点加强对征地拆迁、“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高风险领域的监督检查,落实抓早抓小,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23)针对“履职能力偏弱”问题。一是加强乡纪委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教育,举办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班,熟读和牢记《条例》,组织干部到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增强纪委干部适应新形式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观念和工作形式。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监督提醒和违规违纪早发现早处置机制。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领取津补贴

(24)针对“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补贴”问题。公职人员已退还2013年至2017年违规领取的补贴8.781万元。

(25)针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相关村主干已退还春节慰问费11500元。

(26)针对“违规报销租车补贴”问题。相关公务员已退还违规报销的租车补贴6000元。

(27)针对“村主干违规领取补贴”问题。一是官庄村于2015年2月17日发放2015年村干部春节补贴2700元,其中:2名村主干有固定工资,已退还违规的补贴600元(每人300元),其他3名村“两委”工资低,可享受补助2100元;官庄村于2016年1月25日发放2015年村干部工资11220元,根据《中共闽清县委办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农村村主干待遇的意见》(梅委办[2010]5号)和《中共闽清县委办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村主干报酬待遇乡镇负担额度的通知》(梅委办[2010]46号)文件要求,云龙乡决定村级负担村主干每人每月绩效工资200元,其中:2名村主干各领取2015年绩效工资2400元,其他3名村“两委”2015年工资8820元,已对相关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后垅村于2015年2月15日发放村干部工资、误工补贴、邮电交通通讯补贴费83805元,其中:违规发放的2名村主干补贴已退还19620元(每人9810元),相关人员已另案被处以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2、公务接待不合规

(28)针对“接待费用较多”问题。一是对“2013年8月,计生办多次接待市县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等接待费13563元,报销发票为闽清县华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却汇款至张某个人账户”问题。因当时闽清县华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餐厅由张某承包,并对外营业,承包者张某要求接待费直接汇款至其个人账户,相关经办及财务人员因对财务业务规定不熟,而同意将接待费直接汇入张某个人账户。已加强了对财务人员培训教育,避免再发生此类问题。二是从严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原则上公务接待安排在乡机关食堂,在陪同用餐人数上严格把关,为主上当地普通菜品,不上酒水,严格把关结算。三是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2018年上半年同比下降37%。

(29)针对“接待审批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闽清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接待审批制度,会议用餐“五单制”和接待用餐“三单制”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来客时接待公函制度。

(30)针对“违规报销香烟费用”问题。一是台鼎村相关人员已退还所报销的10包中华烟费450元。二是对台鼎村原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31)针对“差旅费管理较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乡及各村财务全面加强对了差旅报销票据的审核把关。对“际上村相关人员对白条报销2013年和2014年的计划生育工作车费、伙食补贴费1243元”问题,经调查是为了完成计生优生孕检任务,由村计生管理员到各户动员带去县指导站检查,产生费用采用计帐方式,年终报销,无合规的票据。二是整改调整后垅村“在管理费用-办公费中列支差旅费”问题。

4、公款旅游

(32)针对“个别单位部分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现象仍未根绝”问题。整改后垅村存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相关人员4人已退还所报销中途绕道龙岩旅游住宿、过路费用914元,对其中2名后垅村原村干部进行党纪处分。

5、公车管理不规范

(33)针对“驾驶员报销不合规”问题。一是完善《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二是对驾驶员工资、补贴进行规范化管理,取消早晚节假日加班、伙食、公里数、洗车等不规范补贴,仅保留符合规定的差旅费补贴,并严格按规定标准报销。

(34)针对“违规加油现象较突出”问题。经调查,乡农业摩托车(车牌闽A7076J)使用者为乡农业服务中心专技人员于2015年期间骑车下村指导农业工作,共加油1130元,由于他把原开具的加油发票弄掉了,在2015年12月24日-29日补开了加油发票进行报销。已对农业摩托车使用者进行提醒谈话。

(五)选人用人方面

1、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

(35)针对“乡党委在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和选用股级干部等时违反县委组织部有关规定”问题。一是加强乡党委对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领导,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人事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和选用股级干部考察、民主推荐、党委研究等相关制度。

2、村级组织选人用人把关不严

(36)针对“乡党委政府对上级文件精神把握不准,导致个别人员违规入选”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村级组织选人用人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村级组织新一轮换届中把关不合人选19人,禁止不合规定人员违规入选。二是结合村级换届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对台埔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人选进行调整,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主任。

3、村级党支部委员增补程序不严

(37)针对“乡、村对基层党支部增补委员程序了解不透彻,在操作时存在偏差”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并熟悉基层党支部增补委员程序及相关规定。二是在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乡10个村级组织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产生村“两委”59位,各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六)廉洁风险问题及扫黑除恶方面

1、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38)针对“民政局拨“7.9”救灾资金存在滞留现象,专项资金及时效应未有效发挥”问题。一是加强对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对滞留的资金已拨付到位,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发挥作用。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39)针对“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财经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执行财经纪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财务制度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严禁再出现大额现金支付等违规问题。

(40)针对“财务报销不够规范,乡会计把关不严,财务审批手续不完整、白条入账、跨年度报销等现象较为频繁”问题。一是加强对乡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提升财务审核工作水平。二是严格会计把关和财务审批制度,严禁白条入账和跨年度报销。

(4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全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近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盘点,并完善购进、调入、调出、报废等核算制度,摸清家底。二是2017年1月购置的惠普台式计算机、联想传真一体机各11台、打印机耗材(联想)1台以及2015年9月购入全站仪、手持GPS、水准仪、摩托车、松下空调、办公家具等水利设备等未登记入固定资产等已进行整改补入。

3、农村“三资”监管不合规

(42)针对“资金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针对“2013年9月,台鼎村农贸市场建设工程款610815元以现金支付”、“2013年12月,际下村现金支付环村水泥路工程款405032.8元”、“2016年3月,未通过后垅村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借款20万元予村民”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出解释说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2013年3月,竹柄村报销计划生育费用6380元”问题,由于竹柄村为高山村,多数人搬迁到县城关、白中以及闽侯白沙等地,为2012年计生创“国优”,村干部开车到各地入户宣传动员计划生育工作,报销车辆油费用。三是已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培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43)针对“资产管理无序、资产管理台账不健全”问题。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对资产管理制度的学习,熟悉相关业务。二是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对乡政府投资建设的车库、县水利部门投入的设备等,按规定认真落实好设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定期盘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制度。

(44)针对“资源处置不当”问题。一是加强对村集体资源处置的监督管理及业务培训,提高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台鼎村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出解释说明。其中:台鼎村收入福辉自来水厂支付的5亩山地租金每年每亩20元存在偏低问题,经调查当地同期山地租金每年每亩大多为10~11元。云龙乡征用潭口村和台鼎村385亩土地用于潭口工业小区开发征地补偿问题,因该项资金需每年向县政府打报告申请才予以拨付,台鼎村仅占5亩补偿金额极少而未打报告申请,故未有此项收入。

4、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

(45)针对“资质审查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对乡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对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审核把关能力。二是今年以来,严格审查参加后垅文化旅游中心、后垅至际下路灯等项目建设招投标单位有关资质,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46)针对“工程造价超预算”问题。对乡政府污水厂建设工程造价超预算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今后实施的工程项目,做足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准确预算设计,避免出现超控制价问题。

(47)针对“未执行审批程序”问题。一是组织认真学习《闽清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熟悉相关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在今后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48)针对“存在拆解工程”问题。一是在今后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等项目建设制度。二是对后垅美丽乡村建设涉及疑似拆解工程改变招标方式问题,经调查情况为:2014年9月19日后垅村列为全市第一批市县联合打造的美丽乡村,要求11月底前要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和建筑立面改造等整治工作,市联合督查组每月10日、25日进行一月两督查,两个项目虽然都在同一个村,但两个项目地点、建设内容、施工队伍不一样,不应算为拆解工程改变招标方式,且若两个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无法在短时间内(一个月多)完成市县下达的完成任务。

(49)针对“未按要求提请项目审计”问题。一是在今后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按要求提请项目审计。二是对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因误认为中介单位结算审核即为审计,而造成项目完工而未提请审计,已于2018年9月10日委托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5、黑恶势力

(50)针对“云中村存在‘村霸’现象”问题。一是深入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公安、纪监部门加强对“村霸”和黑恶势力的打击。摸排黑恶线索1起,涉及3人。二是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协调化解信访问题,大力宣传吴孟超院士精神和二陈礼乐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对县委交叉巡察组移交四批7条,已立即全部整改到位;移送整改问题清单21项5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移交涉及干部的信访件12件,已全部办理;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5人;追缴违规补贴31720元。下一段工作,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压实“两个责任”,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结果,健全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推进云龙产业新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598005;通信地址:闽清县云龙乡学堂片155号;邮政编码:350803;电子邮箱:ylxdzb2011@163.com

中共云龙乡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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