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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中共坂东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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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坂东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1日至4月4日,县委交叉交叉巡察组对坂东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巡察整改

在接受县委交叉巡察期间,我镇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在县委交叉巡察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为抓好问题整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领导。镇党委书记亲自抓,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全镇上下,统一思想,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二是明确分工。针对县委交叉巡察组《关于对坂东镇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中需要整改的共有6个方面17类43个问题,镇党委制定了《关于县委交叉巡察组对我镇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每个问题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做到责任到人。三是力求实效。镇领导班子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镇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了4次党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问题,召开了3次专题会研究巡察整改问题;为确保巡察整改问题落实到位,落实一周一报告制度,逐项逐条对账销号,跟踪巡察整改情况,目前制定的104条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四是建章立制。镇党委以本次县委交叉巡察为契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17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镇党委提升了自我净化能力,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针对“党委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镇党委班子加强学习,增强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党的领导的重要性。二是完善党委会议事制度,不将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会,强化党委职能作用,让党的领导贯穿各项工作的始末。目前,已召开了23次党委会,研究部署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扫黑除恶、“一抓一促”、人事调整等重点工作。

针对“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政联席会议记录要求,详细、准确记录议题内容、班子成员讨论发言情况和集体研究决策情况,做到不缺不漏。落实民主集中制,与会人员均积极发言、明确表态,认真研究讨论表决相关议题。二是建立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制度,由与会班子成员审阅、修改,党政主要领导签发后分发镇领导班子成员、五办五中心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目前,已形成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23件。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镇党委中心工作之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县委工作部署,坚决抓好落实。镇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今年7月份已召开会议,已安排镇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知识2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镇领导班子成员述职内容和全镇各村居、各单位以及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压力传导到基层、明确到人。镇领导班子成员对2017年度述职报告中针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进行补充,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社会舆情管控,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占领舆论高地,坚持与不良舆论作斗争。今年以来,收集人民网、微博等网络不良舆情5件,已全部处理到位。四是培养意识形态宣传管控人才队伍,完善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围绕重点项目、“一抓一促”、换届选举、扫黑除恶等工作,截止目前,共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55篇,并积极联系县电视台、梅城报、新闽清等媒体,向社会发出正确、权威的坂东声音。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针对“‘两违’整治不力”的问题。一是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两违”整治工作的意识,镇党政联席会定期不定期研究“两违”整治工作,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两违”整治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两违”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拆除违建38540平方米,已完成年任务的82%。二是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和巡查执法中队加强监督配合,完善巡查记录、巡查报告、依法执法等制度,落实日常巡查工作,加大违建查处力度。三是各村居加强“两违”日常巡查,及时报告“两违”情况,并配合做好现场处置等工作。四是对于2013年以来,新增“两违”建筑900余起(宗),其中因2016年7.9特大洪灾破坏的房屋在原址上重建,进而形成手续不齐全的新增“两违”建筑600余起,分批分次逐步整治,妥善解决历史“两违”存量问题。符合条件的,拟进行用地报批。确认属于“两违”的,坚决予以拆除,目前已组织相关部门拆除违法占地建房共28户(含发放违建通知书至今已复耕的8户)。

针对“移风易俗推进力度较薄弱”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移风易俗常态化建设,严格落实婚丧喜庆活动事先申报制度,严禁事后审批或不审批。进一步宣传移风易俗有关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识。二是镇纪委针对移风易俗工作抽查车墘、仁溪、墘上等14个村进行明察暗访,走访群众28户,发现婚丧喜庆动态监管机制尚未形成、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移风易俗工作部署不够深入等3类问题。5月3日召开移风易俗监督检查通报会,对车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红白理事会会长监管不力问题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各村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抓好整改,确保移风易俗相关工作规范有序推进。镇纪委将继续加强执纪监督,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针对“‘青山挂白’依然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和充实“青山挂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青山挂白”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内业材料。二是加强对省道、县道沿线的山体坟墓进行巡查,严禁新建或翻新坟墓。今年以来已组织30多人次对辖区内坟墓巡查了2次,并对坂东村1处重点部位设置铁丝网40米进行封闭。三是开展全镇的殡葬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青山挂白”、超规模墓等进行整治。

3.关于“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针对“机关考勤管理不严”的问题。完善《坂东镇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加大违纪问责力度。镇纪委、效能办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约谈迟到、早退等5名人员,抓好考勤制度的落实。

针对“履职能力有所下降”的问题。一是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围绕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系列学习,每周安排2天晚上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领导干部履职担当能力有所提升。二是完善信访制度,进一步落实镇主要领导每周一信访接待和每月15日全镇大接访等有关制度,今年以来,来访群众已大幅下降。在“等群众上门”的同时,坚持“到群众家门”,用好访民(企)簿,领导干部走村入户,及时发现农村苗头性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现每月镇领导班子收集的问题整理成台账,每月达80多条。三是化解信访积案,2016年以来,全镇信访件159件,其中涉及“7.9”灾后重建信访件78件,截止目前,大部分信访件已得到有效化解,剩余8件未化解,其中:4件为因“7.9”洪灾引起的矛盾纠纷,1件为未列为重建户而不满,3件为老信访户。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因人施策,制定针对性的化解方案,争取早日息访息诉。四是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攻坚、大落实”活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和“梅花精神”,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真正使全镇上下的思想来一次大洗礼、作风来一次大转变、能力来一次大提升、作为来一次大比拼,为加快推进“三大一强”发展战略提供强大动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针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党委抓党建、党委书记抓党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引领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7月份,召开了镇党建工作专题会,对下半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将党建工作作为各村居、各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各党支部签订了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状,与干部绩效、评先评优相挂钩,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制。今年3月份,开展了村居年度绩效考评,将党建工作作为考评重要内容,并将党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村居党支部书记选任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对各党(总)支部的监督指导,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开展全过程的谈心谈话,针对村居主干还进行了一对一的谈心谈话。五是开展村级党员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工作,对部分村居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筑牢红色征地。

针对“基层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梳理基层组织设置情况,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县委的决定,将镇卫生院、各学校党支部调整为其主管局党委管理。二是对于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14个党支部,由于外出流动党员较多,条件成熟的,及时组织成立党总支部。

针对“党务公开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设置全镇党委、村务、财务公开栏。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村级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通知》的要求,强化党务公开意识,坚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每季度至少公开1次。三是今年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前,要求所有村居公开党务,接受群众监督。下阶段,我镇将加强干部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2.关于“政治生活不够严谨”的问题

针对“‘三会一课’ 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党(总)支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相关内业记录。二是对记录应付、敷衍了事的楼下村、限头村、朱厝村相关记录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针对“‘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坚持机关党支部带头表率,让广大党员学通、弄懂、会用。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督促指导各党(总)支部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二是今年“七一”组织镇机关党员在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洪安村洪厝里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党日活动等,各党(总)支部也开展了活动。

针对“政治生活开展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一是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会前准备,做到“四必谈”,收集各方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让班子成员发现自身问题,抓早抓小,守住纪律红线。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后,及时进行内业材料整理、归档。今年7月份,我镇召开了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今年6月份举办了新一届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对28个村(居)党支部书记如何正确履职和抓党建工作进行了培训。

3.关于“党员队伍管理松散”的问题

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今年已对近5年来未发展党员的六角、朱厝、秋峰、李坂、居委会等5个党支部安排发展党员。二是按期研究吸收中共预备党员,今年发展党员15名。三是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加强指导发展党员内业材料的填写,建立“一人一档”。

针对“党员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及时收缴党费,做到每月一缴,目前党费收缴率为97.46%。二是严格使用统一印制的党费收缴记录簿,规范、严谨地做好记录。三是开展党费补缴工作,摸清未按期缴纳党费的党员名单,逐人追缴到位。今年共补缴党费157人次2822元。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管党治党夯基不实”的问题

针对“党委履行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的要求,强化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每半年组织党委专题听取纪委工作汇报会,研究决定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事项。今年7月份,已听取镇纪委工作报告,对下半年纪委工作进行了安排。三是年终组织对各村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3月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村(居)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作为换届选举选人用人重要依据。

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单位和挂钩联系村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到位。二是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至少1次,提高相关人员党风廉政意识。今年7月份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已开展廉政谈话1次。三是围绕权力运行,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强化廉洁风险防范工作。四是已对2017年以来廉洁谈话、会议记录、廉洁风险防范工作等内业材料进行收集归档。

2.关于“纪委监督执纪偏宽偏软”的问题

针对“责任追究乏力”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对重难点、矛盾突出问题要全面监督到位。根据县委交叉巡察组提供的线索,2013年以来,坂东镇共有48名党员自身参与违建。经我镇纪委核实,坂东村刘某、溪西村张某为非党,坂东村刘某已故,考虑到审查调查人员安全问题,镇纪委对刘某等9名70周岁以上党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处理。县纪委已对黄某等2人进行立案,对许某等2人进行诫勉谈话,镇纪委已对刘某等3人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对刘某等14人拟进行谈话提醒,对黄某等9人拟进行诫勉谈话,对林某等6人拟进行党内警告,目前,已对5人进行诫勉谈话,8人进行谈话提醒,其余党员长期外出,我镇将继续联系,近期内予以责任追究。

针对“监督检查不力”的问题。一是不断丰富督查方式,扩大督查内容,注重督查实效,特别要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廉洁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灾后重建、“两违”现象、工程项目等高风险领域检查。三是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机制。

针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转”工作有关规定,让纪委干部专职干纪委工作。二是纪委书记不包村、不分管纪委以外的工作。三是纪检专干不安排纪委以外的工作。四是强化纪委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全镇至少安排3名纪委专职人员,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针对“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补贴较多”的问题。开展自查,对发放津补贴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化“1+X+Y”督查模式,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在县委交叉巡察期间,全镇共清退津补贴85350元;巡察后,清退了综治补贴9240元;两项合计94590元。

针对“村干部违规领取村居奖励”的问题。自查自纠,要求各村(居)对村干部领取村居奖励及津补贴等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村级换届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村(居)干部退回超范围领取的村居奖励及津补贴,目前已整改到位,并于7月23日、24日对镇经管站和村级会计代理中心5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责令朱厝、居委会等村居主干将领取的计生工作奖励26000元转入卫计办账户后,由村(居)开具发票再转入所在村账户。强化监管,由镇纪委牵头,镇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居)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关于“公务接待不合规”的问题

针对“接待审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接待审批,执行接待费“三单制”,杜绝今后公务接待中出现无接待清单、菜单明细等问题。二是由镇纪委牵头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督查工作,加大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落实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

针对“列支工作餐科目”的问题。严格落实《闽清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制度,已对镇公务接待列支工作餐科目进行了整改。同时,镇纪委加强对接待费、工作餐费用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驾驶员报销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强化公车使用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差旅活动报销手续的管理。三是强化对驾驶员的警示教育。

针对“‘隔日加油’ 现象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强化公车使用的过程管理,由镇财务负责逐周核对、逐月核对、逐年核清,促进公车管理过程规范化运行。二是加强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已对驾驶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规范加油。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股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党委动议与研究任职两会分开,实施回避原则。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回头看”专项行动,强化自查自纠。

2.关于“‘两违’ 整治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已向县联合执法大队建议调整“两违”整治队伍结构,增加非坂东籍执法队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对人员进行劝退和增补,避免顾忌人情世故,不敢动真碰硬的情况。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两违”工作,排除畏难情绪,加强队伍管理。

(六)廉洁风险问题及扫黑除恶方面

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账面现金余额过大”的问题。一是要求镇财政所严格落实《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度,控制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为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

针对“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要求镇财政所严格落实“现金的结算限额为1000元”的规定,杜绝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现象。加强日常财务检查,规范财务管理。

针对“存在‘白条抵库’现象”的问题。一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加强财经纪律培训,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二是对白条抵库现象全面整改到位。污水处理站费用1910元用白条报销的问题,收款人已补开具了税务发票;安置点征地补偿款(测绘费)发票118110元未盖发票专用章的问题,开票单位已补盖发票专用章;一笔198054元退款无支出发票凭证问题,经调查,2015年8月29日(2015年8月8号凭证),镇政府向福建新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汇出一笔工程款198054元(白金工业区坂东箱包园区坜埔村灌溉渠道工程,有工程款建安发票报账),由于经办人账号填写错误,坂东信用社于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3号凭证),退回该笔工程款,账务处理为挂应付账款。2015年9月6日,坂东镇政府又将该笔工程款汇入福建新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确账户,账务处理为冲销应付账款。由于该工程款的原始发票已经做支出,冲销应付账款账务处理没有原始票据。

2.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针对“扶贫领域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财政专项资金及时有效拨付。二是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排查行动,用好惠民资金网,全面摸清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针对“‘7.9’洪灾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目前,住房加固修缮补贴资金285万元,已发放56.53万元,剩余228.47万元。我镇将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村(居)相关农户尽快完成加固修缮工程和相关材料上报,及时拨付资金。若相关农户年底前还未进行加固修缮,届时将结余资金退还相关部门。“7.9”洪灾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资金5473.5万元,结余18.5万元,城镇居民重建补助资金93万元,结余21.9万元。部分灾后重建补助资金未发放的原因是重建户未按规定完成重建或未上报相关材料,我镇将继续跟踪、督促,若年底前还未完成,届时将结余资金退还相关部门。

针对“‘美丽乡村’ 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实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制度,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加强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的监督检查,确保2018年度“美丽乡村”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针对“自然灾害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全面排查,根据资金补助的类别、范围和标准,将剩余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实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制度,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

针对“环境整治治理经费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加强督查检查,督促财务人员及时发放报批手续齐全的款项。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及财经纪律培训,认真履职。

3.关于“农村‘三资’监管不合格”的问题

针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镇“三资”管理中心加强村主任、报账员、理财小组成员等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村财务人员素质水平。二是严格规范村(居)资金管理,对大额现金支付、“白条抵库”、跨年度报销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到位。

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由镇财政所负责加强资产管理,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公益用房、上级部门投入的设备、社会捐资的资产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定期盘点。二是由镇经管站负责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村(居)账目记账方式。

4.关于“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的问题。一是今年5月份,我镇全面排查在建工程,严格落实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应先缴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二是要求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全面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做到合理合规。

针对“存在拆解工程”的问题。对202省道K351+300至K352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和排水改造工程,用拆解工程方式改变招投标方式,县纪委已经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针对“个别项目未经工程招标”的问题。一是由镇纪委介入调查坂中村美丽乡村项目为何未经工程招标,且立面景观改造工程单价未经工程造价咨询,直接由村两委自行确定标准的问题,目前正在调查中。二是举办了工程管理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关于“存在黑恶势力”的问题

一是已掌握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刘大贵、池信光等人聚众斗殴案和刘彬、刘敏等人寻衅滋事案在逃人员除刘利铭仍在逃,其余人员均已到案。对已抓获的涉案人员已全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继续深入挖掘问题线索。我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制定线索摸排核查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镇扫黑办多次组织派出所民警和镇、村干部深入各村及黑恶犯罪活动易发生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积极收集相关线索,同时主动梳理排查在建项目工程,严格落实六人签注备案制度。派出所每月及时排查上报十二类表格。各村按照《扫黑除恶十三类重点摸排表》内容重点排查,按时上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日常工作中,注重从重点人员、重点行业、司法案件、信访投诉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对村“两委”成员进行综合分析,搜集村霸恶势力线索。三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镇纪委、组织、宣传、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三项措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派出所统一组织审查,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同时联合镇纪委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目前,未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期间,对县委交叉巡察组移送的立行立改8件19个问题,马上全部整改到位并反馈;移交信访办理件47件,已全部办理;目前,移交镇纪委3条问题线索,立案6件(县级2件,镇级4件),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2人正在立案审查;诫勉谈话13人;谈话提醒17人。

在县委交叉巡察组的指导和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的实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阶段,镇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进一步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构建正风防腐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坂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462315;通讯地址:坂东镇政府路一号;邮政编码:350811;电子邮箱:bdzbgs@126.com

中共闽清县坂东镇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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