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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5星期三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白岩山 中共闽清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扫黑除恶知识 闽清县老年大学 2018年秋季开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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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上接第2版)

针对“以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工程建设”的问题。一是用足用好梅溪安置区和后垅安置房项目1.7亿元棚户区改造等贷款授信资金,切实发挥好“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贷款程序。

针对“租金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问题。一是各事业单位上缴专户租金收入结余533.32万元,截止2018年6月14日,已全部缴入县国库。对各乡镇国有房产租金收入未上缴国库问题,对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詹世锦予以诫勉谈话,对预算科副科长予以谈话提醒,对租金5万以上未上缴的梅城、梅溪、白樟、金沙、坂东、塔庄、省璜、东桥8个乡镇财务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对租金5万元以下未上缴的下祝、白中、池园、上莲、三溪、云龙6个乡镇财务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2018年7月18日已重新签订昌溪水库承包协议,提高水库承包租金,并对昌溪水库管理处1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2016年7月已收回坂东文化站不再出租,对县文化馆馆长刘景锋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018年7月15日县汽车运输公司集体研究,已全部解除原有合同,并对所有店面进行重新公开招租,同时对县汽运公司经理毛维光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三是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行为。

针对“应收款未及时收缴”的问题。县供电公司应缴未缴城市公用事业电力附加费,已于2018年2月28日前缴清。自来水公司等9宗地块产生滞纳金,2018年7月3日已收回8宗地块滞纳金合计25.3333万元,还有一宗已责成国土部门2018年8月中旬前追缴到位。并对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地产服务中心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出借财政资金未收回”的问题。一是巡视整改期间成立了善后处置工作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鉴于目前森尼公司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时过11年仍无可执行财产线索,为加快善后处理,决定由善后处置工作组牵头,商务局、财政局、国有工业资产营运公司具体负责,报县政府集体研究,对该笔应收款依法依规核销。若今后有新的债权和财产线索,将依法向法院及时申请恢复执行。二是截至2018年5月底县城投公司已全部完成金盛钢业钢筋货款采购。三是今后加强管理,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3.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针对“使用现金发放新农合补贴”问题。2017年7月已实现新农合补贴发放无现金支付。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基层一线,加大宣传力度。

针对“医疗机构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采购程序不规范的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罗维杰、白樟卫生院院长黄言晗予以诫勉谈话。二是组织了“强化病历书写、防范医疗纠纷”培训班。成立了六个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对1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拉网式的医疗质量督导检查。三是督促全县各医疗单位吸取教训,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杜绝类似违纪情况发生。

针对“存在挂床虚构医院诊疗费用现象”的问题。一是已暂停华山医院住院部中医科医保结算6个月并扣除相应违规费用40812.36元。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挂床虚构医院诊疗费用行为,加强管理,全面整顿。

针对“违规发放补贴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对六都医院分管医保副院长詹世烽等4人予以诫勉谈话;对时任东桥卫生院院长杨克盛、会计林培忠违规发放津补贴,同时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对云龙卫生院院长余咸盛予以诫勉谈话。二是2018年7月16日前已全部清退无文件依据发放相关补贴13.218万元。

4.关于部分重大工程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问题。一是对316国道、202省道、县道桔林至松吉段、上莲至长庆段项目建设和梅溪渡口至云龙段、楼下至台鼎段、县葫芦门水库等项目设计未公开招投标问题对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二是建章立制,制定《闽清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及工程设计招标管理办法》,完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管理办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全面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招投标监管,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建筑规划指标变更随意性大”的问题。一是出台《闽清县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试行)》,严格执行指标变更法定程序,强化审查报批制度。二是完善和科学制定城乡各类规划,以法定规划作为管理依据。

针对“项目结算造价超预算较多”的问题。一是对县住建局原局长江明升立案处理。二是加强工程项目可研估算、初设概算、施工图预算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加强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施工签证的监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费用支出。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七组在闽清巡视期间共移交信访举报件95件,涉及75人(科级干部26人)和13个单位,其中检控类信访件94件(初信初访56件),业务外1件,已全部办结。巡视期间移交的信访件和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共立案49件53人(科级7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科级4人);诫勉谈话53人(科级8人);批评教育51人(科级8人);谈话提醒77人(科级16人);通报批评4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金沙镇主任科员郑增旺因违反组织纪律,未主动交纳党费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黄锦添、民警苏锋因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给予黄锦添、苏锋党内警告处分。云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毛行炜因在严控“两违”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闽清县网络新闻中心主任、新闻科科长邱国文因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相关制度规定不到位,造成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陶研所原所长、创新中心原主任龚世代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撤职处分。云龙乡后垅村原党支部书记吴超因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县汽车运输公司违规出租店面,违规报销香烟费用等问题,对总经理毛维光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办公室主任许文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云龙乡柿兜村党支部书记严祖兴、报账员严学旆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不符合享受地质灾害搬迁补助的5户对象列入补助问题,给予严祖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严学旆党内警告处分。三溪乡事业编制职工张强太因兼职领取森林防火护林员工资,未及时核减已故“五老”人员补助名单造成违规发放补助费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中镇政府驾驶员卢祯新因虚报车辆维修费、通行费和违规报销车辆保险费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闽清县妇幼保健所原所长翁菊华因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将单位闲置办公场所出借给个体经营活动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上莲乡林业站站长许巧铨因对林权抵押贷款贴息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县林业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贴息对象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省璜镇官洋村原村支书郭素芳因在扶贫补助中优亲厚友,冒领扶贫款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省璜镇下坂村原党支部书记郭传钗因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村集体山林承租给他人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溪乡山墩村原党支部书记许惠兰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农户生态林补偿金发放不及时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金沙镇古洋村支部委员詹元书因骗取“春风行动”扶贫补助款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桔林乡锡洋村报账员曹智明因侵吞村集体生态林补偿款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梅溪镇新城征地组工作人员王大新、渡口村谢仁启、上埔村陈善晃和里寨村江学良因赌博问题,给予王大新、谢仁启、陈善晃、江学良4人党内警告处分。梅溪广电站负责人谢爱金因在安装村村通设备过程中,与其所雇的工人违规所得安装费等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诫勉谈话情况

县交通局副局长陈丽祥、办公室负责人林中因对机关考勤管理不够到位,造成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问题,对其2人予以诫勉谈话。县交通局养护所所长张芹生、运管所维修驾培科科长黄辉、安监科负责人何琳、运政执法员黄镇、运管所综合科科长林彦临、运政执法员卞智梅因迟到早退问题,对其6人予以诫勉谈话。2014年12月省里下达农业专项资金,县农业局2016年11月才下达有关乡镇,拖延了近2年问题,对县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张志书予以诫勉谈话。县林业局副局长吴钦俤因2012年油茶建设补助方案进行调整,未经局务会议研究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詹世锦等相关责任人员因在县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及乡镇国有房产租金收入管理工作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的问题,对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詹世锦、梅城镇会计江迎春、梅溪镇会计黄声钗、白樟镇会计陈尧、金沙镇会计郑理周、坂东镇会计刘利花、塔庄镇会计黄声宝、省璜镇会计余灵敏、东桥镇会计张贤锥等9人予以诫勉谈话。上莲、梅溪和云龙林业站对林权抵押贷款贴息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县林业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贴息对象问题,除对当事人予以党纪政务立案外,还对县林业局原副局长池德水,云龙乡林业站站长罗建辉予以诫勉谈话。县有关单位违规报销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升级考试相关费用计22201元问题,对云龙乡党委委员刘晓滢、县地税局会计林蔚如、县委政法委会计陈英姿、坂东镇政府会计刘正舜、县政协会计毛丽芬等5人予以诫勉谈话。白中镇政府驾驶员卢祯新因虚报车辆维修费、通行费和违规报销车辆保险费等问题,除对当事人给予党纪处分外,还对白中镇党委委员林忠海、会计吴建云予以诫勉谈话。三溪乡事业编制职工张强太因兼职领取森林防火护林员工资,未及时核减已故“五老”人员补助名单造成违规发放补助费问题,除对当事人党纪处分外,还对三溪乡副乡长阮家基予以诫勉谈话。桔林乡核算中心主任詹希明因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池园镇国土所原所长林朝群因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辖区内还存在1个零星盗采矿点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下祝乡林业站站长瞿梨因未及时向县林业局报告山场林木被毁坏情况和请求执法力量介入调查,导致立案调查时间被拖延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县采砂办第一巡查小组原组长刘子晓、县采砂办第二巡查小组组长陈求墀和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姚仁村因履职不力,未及时对发现的盗采砂行为进行处理问题,对刘子晓、陈求墀、姚仁村3人予以诫勉谈话。坂东镇政府会计刘利花因未对上级下拨的“雨露计划”专项资金采取单列科目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闽清县六都医院院长余涛、财务人员黄晓清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问题,对余涛、黄晓清予以诫勉谈话。闽清县六都医院和白樟卫生院存在挂床住院问题,对闽清县六都医院副院长詹世烽、医保科长刘正坦、内儿科长陈巧芬、康复科长林永明4人予以诫勉谈话;对白樟卫生院院长黄言晗予以诫勉谈话。云龙乡卫生院院长余咸盛因违规发放传统节假日值班人员食堂餐费补贴、党员活动午餐补贴、检验人员营养费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罗维杰因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费、违规发放行政值班费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坂东镇洪安村村部大楼建设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问题,对时任坂东镇洪安村党支部书记黄孟钟、村主任刘邦敏予以诫勉谈话;洪安村党员许居汉因未按规定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房产确权手续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金沙镇光辉党支部书记欧聿辉因村集体电站未批先改造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云龙乡竹柄村党支部书记章尤锋因未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将2012年现代农业油茶项目交给其本人实施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白樟镇半山村存在白条支付工程款和云渡村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对白樟镇半山村报账员陈飞仙、云渡村报账员刘宜勤予以诫勉谈话。县红十字会原驾驶员张维城因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干部配备职数空缺较多、轮岗交流不够及时的问题。

由于对干部调配还不够科学,造成干部配备职数空缺较多、轮岗交流不够及时,目前还有部分职数和岗位未配齐配足,主要原因受机构改革影响,未能完全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县将从业务专业化、结构优化的角度出发,加强干部调配力度,逐步整改到位。同时结合新一轮人事调配工作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较长的干部予以逐步调整。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2.关于还有16个行政村未通有线闭路电视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还有78个行政村未通有线闭路电视的问题,我县已制定出台了78个村具体建设方案,采取差异化方式,分类施策,分三年逐步解决。截至2018年6月底,已对人口稀少的55个行政村采用了直播卫星锅方式收看电视,7个行政村采用了有线闭路电视方式收看电视。还有16个行政村未通有线闭路电视,主要原因是人口稀少,常住人员不足15户,人口大约在30人以下,且群众自建房呈零星分散分布,建设难度大。下一步将加大建设力度,逐步解决16个行政村开通有线闭路电视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3.关于福建金海威机电有限公司工业项目涉及1宗地产生的滞纳金还有24万元未追缴到位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9宗地块产生的滞纳金未收回的问题,整改以来,我县第一时间约谈9宗地块业主,截至2018年7月3日,其中8宗地块合计25.3333万元滞纳金已缴交到位。还有一宗为福建金海威机电有限公司工业项目,产生滞纳金26.6375万元,2018年7月27日已追缴2.6375万元,还有24万未追缴到位,主要原因是因企业经营不善,造成连年亏损,难以一时追缴到位。下一步,我县将加大追缴力度,持续约谈企业主,责成企业2018年8月15日前缴交到位,若企业主未在限期内缴清滞纳金,将向法院起诉追缴,确保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下一步,闽清县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持续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坚持不懈抓整改、抓提升,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以实际成效加快新时代新闽清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始终保持对党忠诚。

二是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县委和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高的标准,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同时,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级一级压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杜绝“虚、僵、躲、拖、腐”等不良作风,全力破除“为官不为” “熟人经济”“中梗阻”等方面的顽疾固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下大力气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四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任务要求,深入实施“三大一强”战略,扎实开展“抓项目促发展”“招商2018”专项行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各项工作,持续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闽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51281;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桂园新村133号闽清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350800;电子邮箱:mqxcb1@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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