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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5星期三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一版要闻 顶天立地  聚焦发力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履职奋发有为  不忘为民初心 中共闽清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县政协委员视察城区燃气管网建设情况 省人大代表莅梅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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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月4日至2月5日,省委巡视七组对中共闽清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5月2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紧抓实整改政治任务

闽清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在2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限内,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1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会,研究巡视整改问题,以上率下,亲自动员部署,强化督促带动,推动整改落实。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县委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定了6个方面77个具体问题和220条举措,制定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做到立整立改、逐一整改。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建立“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有效跟进整改工作。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委以此次省委巡视为契机,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制度59项,收回违规资金500.2183万元,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运用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问题

针对“统筹发展不够科学”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通知》等文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按照《闽清县党政领导干部分管工作清单化实施办法》,要求各分管县领导每月一总结一评估,适时开展“回头看”,找问题、树亮点、创特色。三是充分用好“三农”服务超市平台,建立起了耕地、林地、劳动力、农业经营主体、可流转土地信息等10个产业要素资源数据库,全力推进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发展。2018年5月成立了闽清县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制定出台了《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清县加快全域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闽清县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推动一二三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深化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四大投”改革正有序推进,水投改革已完成;交投、白金公司改革方案已出台;城投公司在2017年公司改革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参照借鉴周边县区改革成功经验,目前已编制完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薪酬绩效体系改革方案,2018年年底前可付诸实施。二是责成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明确规定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公安改革工作1次,每月要专题分析研判违法犯罪形势1次,形成专题研究部署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出台《专题研究部署重大改革任务工作制度》《2018年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点任务项目表》《闽清县公安局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提高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

针对“社会治理不够尽责”的问题。一是2018年以来,通过“飓风肃毒2018”“雷霆扫毒”“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全县破获涉毒刑事案件40起,同比上升167%;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0人,同比上升43%;抓获上网在逃人员4人,查获吸毒人员209人次,行政拘留209人,强制隔离戒毒38人,缴获各类毒品171.49克。共打处涉黑恶、涉赌人员61人,各类案件18起,刑拘50人,取保候审11人。二是加强社区康复管理工作站队伍建设,按1:15比例配齐21名社工,社戒社康执行率从2016年80%提高到目前99.61%。已对全县在册吸毒人员1570人实行“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实现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有机衔接。三是深入开展打击赌博、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 2018年以来全县共立非法集资案件3起,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破获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移送起诉1起2人。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巡视反馈的执法不规范、处罚材料和执勤记录不统一等问题,对县采砂办巡查组姚仁村、刘子晓、陈求墀进行诫勉谈话。针对县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统计报表设计不全面,备注不清楚问题,对县林业局资源站站长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零星盗采矿点所在的池园镇国土所原所长林朝群进行诫勉谈话。二是201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件,处罚款42万元。全县构建起了“七个一”生态文明建设环保长效机制,同时将《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列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环境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三是出台《建立打击非法盗采砂行为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规范执法流程,同时在闽江沿岸安装19路监控,实行24小时监管,全面强化巡查和处置力度。四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打击盗砍滥伐林木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年度商品木材采伐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盗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从6月15日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盗砍、滥伐林木专项行动。五是全面排查现有38处矿山开采点,除已办证8处外,关停取缔无证矿点29处,尚余1处零星盗采的矿点已列入《闽清县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的治理任务。

针对“人才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闽清县人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闽清县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设立10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全面推进引才、留才、爱才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通知》,建立县级领导直接联系的46名专家人才信息库,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2.关于“驾驭全局能力不够强”的问题

针对“急难险重问题的处置能力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对塔庄镇、坂东镇、白樟镇、金沙镇、白中镇、省璜镇6名相关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建立健全“3+1”防灾减灾体系,完善防汛“六个一”工作机制,实现汛前群众必练、干部必考。灾后重建以来,全县共组织实施农林业生产等168个子项目,总投资约40.42亿元。截至目前共有163个项目已完工,剩余5个项目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是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塔庄镇3个统规统建点剩余安置房用于塔庄镇“鲇鱼”台风重建户、造福搬迁户、重点民生项目征迁的集中安置点,并制定相关剩余房源安置工作方案。四是坂东镇2个统规统建点自来水主管网已铺设接入,12月底待通过消防验收后,即可着手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同时将坂东镇坂东村在重建过程中征地超过安置所需面积101.8亩,调整为集中重建点基础设施、坂东镇重点项目安置房、无房户、紧房户等建设用地以及镇区功能配套设施预留用地。今后,将对超规划征地部分进行合理规划使用,提高已征土地的利用率。五是白樟镇、金沙镇、白中镇多建28套住房问题,目前已抓紧办理报批手续,确保按照原定计划2018年底完成。六是制定出台《闽清县关于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范围内民房建筑实行“退房让洪”的实施意见》 ,充分征求民意,由所在乡镇负责登记,择时拆迁安置。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建房,逐步消化存量。七是开展地灾点清仓见底“去库存”行动,全面推进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截至2018年6月底已经完成12处,15处已全面开工建设。

针对“抓大事议大事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拟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议题的审核把关,会前充分酝酿,对沟通不充分、方案不成熟的议题不予上会研究,上会议题均要经过县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同时强化会议决策事项的督查力度,提高县委常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18年以来,共召开重大项目例会23次。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调研、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均征求了各乡镇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人士、老干部等意见建议。三是出台《闽清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闽清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机制,提升招商质量和水平。

3.关于“为民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

针对“做群众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访民(企)制度的通知》,推动干部踏破“三双鞋”,深入一线访民情、解企忧。全面落实27名县处级领导当村干的红色领航员制度,推动“马真”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落实好每月15日“县主要领导集中接访”和“县四套班子领导下访”机制。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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