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9日下午,闽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久兴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副主任黄坚、林从娇、叶林生、林以銮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8年闽清县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和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和使用计划。会议根据徐越明的辞职请求,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其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确认徐越明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县政府副县长高理銮、县法院院长李曦、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县监委副主任、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乡镇人大主席、县纪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