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延续闽清县台山假日酒店项目土地使用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闽清县梅城镇台山;
2、拟出让面积:24891㎡(折合37.3亩);
3、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根据县住建局梅建规〔2018〕41号文件):
①建筑密度<20%;②容积率<1.2;③绿地率>35%。
4、土地条件:现状;
5、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该项目不得分割转让);
6、出让年限:四十年。(本次延续期限自2017年7月8日起至2057年7月7日止)
二、补交出让价款及缴交方式
该地块需补交出让价为壹仟肆佰伍拾叁万伍仟元整(小写:1453.5万元);闽清台山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的成交价款。
三、鉴于台山假日酒店内尚存的5栋木结构别墅系著名侨领黄双安捐赠,具有特殊的意义,应该继续保留原权属。
四、公示期为五天(2018年06月15日 至 2018年06月20日 ),公示期满若无异议,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将与闽清台山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国土局四楼地产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