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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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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仕后家园”建设工程分期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闽清深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梅溪新城“博仕后家园”项目受前期销售原因,导致整个项目无法整体规划竣工验收,向我办申请办理博仕后家园项目分期规划核实,要求先期对3#楼、5#楼、6#楼、7#楼、11#楼、12#楼、商业1#楼、商业2#楼、3#高压配电房及场地建设(不包括地下室)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我办经现场踏看核对,及对各项技术指标进行审核,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经我办研究拟同意先期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先期竣工范围内的建筑、交通、绿化、停车位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7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行政服务中心12层,闽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邮编350800)

附:“博仕后家园”先期竣工总平面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办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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