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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0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中共三溪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计划停电通知 闽清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8年第八批10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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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溪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闽清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三溪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

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建制度、整改上见实效,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一是加强领导。乡党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主持党委会,认真学习、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具体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主干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方案。乡党委研究制定了《三溪乡党委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按照“一事一整改”的要求,分解为48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三是严格督查。坚持把日常督促检查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实行一周一汇报、一周一督查,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取得实效。四是见微知著。针对县委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改,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完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抓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的‘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督促各村、各所站全面完成2017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党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移风易俗等工作任务清单。二是继续实施将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党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移风易俗等工作,细化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时间表”,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各村各所站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坚持每月对班子成员、各村主干、各所站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情况开展督查,公示通报完成情况。

(2)针对“对党建投入还有待继续增加”问题。一是建立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将年度党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出台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党建经费使用的原则、范围以及纪律,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用出实效。三是落实好县乡领导当“村干”制度,下派机关干部协助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帮助各党支部共同抓好党建。

(3)针对“对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现任村支部书记年龄普遍偏大”问题。一是以乡党校为平台,强化对村支部书记的培训,努力提升支部书记队伍的综合素质,已举办支部书记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班1期。二是坚持举办“村官论坛”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学习参观、交流讨论等形式,培养支部书记队伍的业务能力,已举办以党建业务为主题的专题研讨活动1期,2018年度还将组织3期论坛活动。三是强化村党组织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选拔一批年龄、学历、性别结构较为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逐步优化村党组织干部队伍的结构,已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13名学历较高、素质较好、能力较强的干部入选“人才库”。四是提前谋划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通过村支部换届进一步优化村支部书记队伍结构。

(4)针对“对党员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党员结构不合理,年轻党员太少”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抓党员队伍建设的思想认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二是依托乡党校、手机党校、党员E家等平台,强化党员队伍的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乡党校每年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全体党员等不同对象的培训班12期,努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三是以党员活动日、党员志愿服务驿站等载体为实践途径,大力激发全乡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发展大局。四是注重吸纳各行各业的优秀年轻分子入党,对新发展党员年龄、文化程度、性别比例等提出明确要求,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五是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已有35岁以下青年占63.6%、女性占36.4%、大专以上学历占13.6%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花名册,并将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更新。六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用好县委组织部下达的发展党员指标,力争5年内培养年轻党员25名,力争党员队伍年龄优化率达到16%。

(5)针对“党委核心地位不突出,决策部署绝大部分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问题。乡党委已研究出台工作规则,规范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的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决策执行督查等内容,切实加强乡党委对各项工作的领导。

(6)针对“会议质量不高”问题。坚持分管领导对拟上会议题进行初步审核,特别是拟研究议题的合规性以及程序性进行把关,乡主要领导对需上会议题进行复核。研究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形成科学民主决策。

2、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不强

(7)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缺少‘一盘棋’观念”问题。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了在民主决策意识、“一盘棋”思想、发扬民主、科学化决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个人整改措施。

(8)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有时会走过场,图形式,缺少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问题。已严格按照党委工作规则,由分管领导对拟上会方案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特别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前置条件等进行审查,研究议题时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民主进行讨论,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完整记录会议全过程。

(9)针对“在一些民生问题上,决策没形成合力,如前山桥重建”问题。前山桥已于2017年3月按照危桥改造程序启动重建程序,2017年10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并于2018年春节前通车。

3、惠民政策执行上有偏差

乡党委、政府组织各村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对精准扶贫政策、涉农资金等惠民政策进行再学习、再培训,确保在惠民政策执行上不变形、不走样。同时,乡纪委、乡经管站等部门已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并纳入2018年度“一乡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0)针对“2016年度‘雨露计划’”问题。已调整2016年度“雨露计划”参训人员务工补贴列支渠道,并已向县财政退回结余的“雨露计划”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11)针对“山墩村截留2012-2015年农户生态林补偿费”问题。已责令山墩村将公益林生态补偿金限时发放给村民,现已通过银行转账将截留生态林补偿金发放村民。对1名责任人党纪立案,1名责任人移送县监察委调查处理,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

乡党委组织各支部对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乡党委书记和副书记约谈了学习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支部负责人。

(12)针对“2016-2017年,三溪乡机关党支部、山墩村、洋坊村等党支部未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集中讨论”问题。三溪乡机关党支部、山墩村、洋坊村党支部已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确定的有关集中学习讨论专题,完成补充学习和再学习再讨论活动,并已完善相关内业资料。

(13)针对“2017年,三溪乡企业党支部、溪源村、洋坊村、山墩村等党支部未按要求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主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等内容”问题。三溪乡企业党支部、溪源村、洋坊村、山墩村党支部已按要求完成补充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主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等内容,并责令基层党支部应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14)针对“2017年,三溪乡机关党支部、山墩村、前光村等党支部只开展‘学俊波、我践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学习,未组织讨论”问题。三溪乡机关党支部、山墩村、前光村党支部已按要求补充组织开展“学俊波、我践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讨论,已完善相关内业资料,并责令基层党支部今后应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确保不漏环节、不降标准、不打折扣。

2、制度执行不严格

乡党委组织各支部对党支部的基础性制度再学习、再培训,并责成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案制定、规范记录、建立台账,乡党委建立了党支部基础性制度“每月一督促、每季一检查”制度,强化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审查和现场督促指导,切实落实好支部基础性制度。

(15)针对“洋坊村、前光村、溪源村、佳垄村等党支部未召开2015年度组织生活会”、“宝溪村、山墩村等党支部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一是乡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分别约谈相关党支部的书记,面对面点出问题不足,并就有关工作作出指导,并责令相关党支部对党内有关组织生活制度的文件和规定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确保今后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乡党委于2018年2月27日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对各支部书记落实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培训。三是乡党委于2018年1月29日下发《中共三溪乡委员会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三委〔2018〕6号),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开展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要求乡纪委、党政办强化对各支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16)针对“2015-2017年,洋坊村、三溪村、溪源村、鼓舞村、前光村、山墩村、宝溪村、卫生院等党支部没有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2015-2016年,洋坊村、三溪村、溪源村、前光村、山墩村等党支部没有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问题。一是乡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分别约谈相关党支部的书记,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举一反三针对“三会一课”相关制度规定组织集中学习,以点带面强化党支部建设,确保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二是乡党委于2018年2月27日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对各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培训,重点学习《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及关于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有关规定,并责令各党支部指定“三会一课”记录及有关内页材料的具体经办人员,今后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相关规范。三是乡纪委、党政办强化对各支部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在2018年第一季度的检查中,各支部均能较好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7)针对“三溪乡前光村农民用水协会、中共福建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山墩村等党支部(2015年1-8)月“三会一课”材料缺失”问题。前光村农民用水户协会党支部、福建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成立于2016年12月,且前光村农民用水户协会党支部与前光村党支部属于兼合式党支部,两个支部“三会一课”材料兼合,故只体现前光村党支部;山墩村党支部已按要求完成对缺失内页的整改。

(18)针对“前光村党支部以及溪源村党支部党员受到纪律处分但未在党员大会宣布处分结果”问题。前光村党支部、溪源村党支部已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处分情况。乡党委责令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今后如遇党员违纪,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

3、党员管理不规范

乡党委对全乡党员党组织关系开展了全面自查。组织各支部书记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业务再培训、再学习。同时,将党员组织关系关系、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纳入党务干部培训内容。

(19)针对“县直单位下派山墩党支部第一书记至今党组织关系未迁入山墩村党支部”问题。该同志党组织关系已转入山墩村党支部。

(20)针对“中共三溪乡企业支部委员会5名党员、中共福建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3名党员和中共三溪前光农民用水协会支部委员会7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至今未转入各自的党支部”问题。企业支部委员会5名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企业党支部;博成公司支部委员会3名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博成公司党支部;前光村与农民用水协会是兼合式党支部,故未能迁入组织关系。

(21)针对“机关党支部3名党员未足额补缴2008-2015年不足部分的党费;溪源村1名党员、鼓舞村1名党员、山墩村1名党员未足额补缴2009年-2015年不足部分的党费;佳垄村1名党员、前坪村1名党员未足额补缴2009年-2012年不足部分的党费”问题。以上党员8名党员已足额补缴党费。

(22)针对“前光村1名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规范,只有‘全体党员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林炜炜同志转为正式共产党员’的记录;溪源村党支部确定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与报备乡的时间不相符;考察期记录缺失;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不规范,没有列出出席党员人数、实到党员人数、表决情况等”问题。前光村党支部、溪源村党支部已完成对有关缺失内页的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3)针对“三溪乡党委‘一把手’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够重视,多数只是口头强调,会议部署,落实‘五抓五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问题。利用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等契机,党委书记认真查摆作为第一责任人,在落实“五抓五看”中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措施。

(24)针对“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已将廉政教育纳入乡党校的重要学习内容。已在乡机关设立廉政文化走廊,各村设置廉政宣传角。坚持在重要节点向乡村干部以及全体党员发送廉政提示短信、微信。

(25)针对“2015-2016年,乡党委未落实对各村党支部、乡直有关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问题。已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方案纳入三溪乡2017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并组成3个考核组,对各村、各所站落实党风廉政情况开展检查。

(26)针对“班子成员检查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经常”问题。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对2017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坚持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明确班子成员、各村、各所站的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完成时限。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年开展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同时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不打招呼地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

(27)针对“分管领导对个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的能力水平,加强对分管工作的业务学习,提高把关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28)针对“党委‘一把手’没有对‘攻坚2017’征迁交地项目滞后的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问题。党委书记已对“攻坚2017”征迁交地项目滞后的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29)针对“2016年以来,除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外其他班子成员没有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相关记录”问题。乡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廉政谈话提醒相关制度,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工作。2017年度,党委书记、乡长与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两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所包村主干以及所分管所站负责人分别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30)针对“乡纪委落实‘五抓五重’要求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在抓干部的日常监督方面,充分利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在抓执纪审查方面,突出“自办案件”工作方向标,紧盯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薄弱点”、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三是在抓责任追究方面,聚焦中心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县委巡察组反馈情况和移交的问题清单,以法规法纪为准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四是在抓标本兼治方面,紧盯重要岗位和关键点位,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案后整改等有效举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五是在抓自身建设方面,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秉持严管就是厚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31)针对“乡纪委监督检查存在节日检查的多,日常检查的少;对‘三公’经费开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检查的多,对灾后重建、涉农资金等高风险的领域检查的少”问题。乡纪委已将“7.9”洪灾灾后重建资金项目、涉农资金、农村“三资”、工程项目等高风险领域,作为2018年“一乡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在坚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的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

(32)针对“纪委对党委班子成员的主动监督方面还比较薄弱”问题。一是加大对乡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监督,看是否真正做到对标看齐。二是加大对人、财、物的监督,重点突出对乡党委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看是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加大对重要工作履职尽责的监督,重点突出对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情况的监督,看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四是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重点突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情况的监督,看是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廉政观。

3、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33)针对“机关作风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为民办实事方面还有一些差距”问题。一是坚持将年度建设项目、重点工作以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季度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时间表”(“两单一表”)。二是坚持“周通报、月公示、季点评”工作机制,组成督查组,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在乡机关显著位置公示工作情况,每季度点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坚持将“两单一表”完成情况作为一线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评出先进后进,表彰优秀,问责落后。三是坚持利用领导接访、访民簿、12345等多渠道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于群众合理且可以立即办到的诉求,马上就办;对于合理诉求但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积极纳入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对于无理诉求,及时做好解释化解工作。

(34)针对“来三溪的班车时间不固定,村民乘车不方便”问题。乡人民政府已发函相关运输公司,督促客运班车准时停靠三溪。

(35)针对“葫芦门水库建成后,水库下游责任田因缺水,无法耕种”问题。葫芦门水库前期设计缺项导致部分下游责任田无法灌溉,乡人民政府已多次督促葫芦门水库的建设单位县水务公司制定整改方案,现已采取“从大坝以外输水管加设出水口并用PE管将水引到原有水渠”的措施彻底解决该问题。

(36)针对“机关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全面修订完善乡机关管理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再学习,并在机关机关显著位置公示相关管理制度。同时,从严落实机关考勤以及请销假制度,坚持“刷脸”考勤,每周公示、每月汇总出勤情况,通报批评或效能问责无故缺勤或迟到的机关干部职工。

(37)针对“抽查乡机关2017年10月27日乡机关参加考勤人数31人,出现5人迟到”问题。对当天迟到的5名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

(38)针对“机关考勤机数据更新不及时,5名退休(调离)人员的考勤信息没有及时删除”问题。已指定专人负责机关考勤工作,并已及时更新考勤数据,今后人员变动第一时间进行数据更新维护。

4、档案管理严重缺位

(39)针对“梅溪流域特大洪灾造成部分两委会记录、财务账目等重要文件严重损毁”问题。一是强化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出台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二是注重硬件建设,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建设档案室一间,用于保管档案以及财务账目,并要求档案室及时按县档案局的规定,将档案移交县局保管。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督促业务部门及时移交日常工作档案至档案室。四是委托档案管理专业技术公司修复重要损毁的档案,其中委托福州文撰公司对葫芦门水库移民安征迁档案进行了修复和整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会议费报销不规范。

(40)针对“会议费没有规范的结算单”以及“个别会议缺失签到表”等问题。一是根据《闽清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会议费管理规定,已修订完善乡会议费管理规定。二是已按规范的会议结算单报销会议费。三是已对相关不规范的会议费报销凭证作出整改。四是对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41)针对“2015-2016年,乡政府公务接待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以及“出现同批客人接待工作餐在一次以上”问题。一是根据《闽清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公务接待规定,修订完善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已严格按新修订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做好公务接待管理以及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三是相关接待对象已退回接待费2480元并上缴至乡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四是对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公车管理不严格。

(42)针对“车辆费用公示不规范”以及“车辆加油管理不严格,油卡充值报销没有加油对账单,没有相应的里程数”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车辆维修、车辆加油、车辆派车使用、车辆费用报销、运行费用公示等作出进一步规范。二是已按公车管理规范进行公示。三是坚持一车一油卡加油,规范相关报销手续。四是对四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选人用人方面

(43)针对“部分村选拔聘用森林防火护林员审查把关不严,7名村主干被聘为乡巡查扑火队队员”问题。已第一时间解聘担任乡扑火队队员的7名村主干,并按照《闽清县森林防火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新选拔聘用7名乡扑火队队员。对7名担任扑火护林员的村主干进行谈话提醒。

(44)针对“溪源村党支部无2015年换届选举会议记录”以及“洋坊村党支部2015年换届选举记录不规范,无支委会选举支部书记的会议记录”的问题。溪源村党支部、洋坊村党支部已补齐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相关内页资料。

(六)廉政风险方面

1、白条列支现金支付

(45)针对“白条列支2015年度垃圾运输车和焚烧炉维修费用”以及“溪源村白条报支溪源水电站农田水利及水毁工程款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款”问题。乡人民政府责令承包人开具垃圾运输车和焚烧炉维修费用税务发票,现已开具发票并入账。溪源村委会责令承包人开具水毁工程款发票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款税务发票,现已开具发票并入账。

2、村级财务报销不规范

乡人民政府举办了农村“三资”管理专题培训班,对各支部书记、村主任、报账员以及村财务代理会计进行再培训。同时,将进一步强化乡经管站、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村级财务报销的监督管理。

(46)针对“佳垄村个别财务凭证存在未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支出资金或未经村财务主管签字审批支出资金”问题。佳垄村已按《闽清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规定加盖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补签村财务主管签名。对佳垄里村四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7)针对“溪源村未严格审核报销凭证白条列支项目资金”问题。溪源村已责令承包人开具工程款税务发票。对溪源村委托代理会计进行诫勉谈话,对溪源村三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校车费用支付不规范

(48)针对“乡政府白条列支溪源至三溪中心小学学生接送费3万元,并将接送费用直接转入闽清县联顺公司顺达车辆黄夏军个人账户,与2015年9月8日乡党政联席会议议定:‘同意由坂东侨乡幼儿园和绿茵幼儿园两部校车负责接送溪源村小学生上学,乡政府每年拔付中心小学3万元,用于补助校车接送费用’不符”问题。因议定事项实施过程中,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联合检查校车运行时发现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坂东侨乡幼儿园和绿茵幼儿园两部校车接送溪源村小学,不符合校车有关管理规定,故校车停止接送;二是学校财务收归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乡中心小学无账户收取乡政府补助费用,如由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收取补助费用,会计核算中心无开支科目拨付给接送车辆相关费用。鉴于以上原因,乡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无法实施。为解决学生交通问题,乡人民政府与闽清联顺公司顺达车队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县政府同意,溪源村小学生往返乡中心小学由闽清联顺公司顺达车队的车辆负责按时准点接送,县、乡财政每年补助6万元,其中县财政每年补助3万元,乡人民政府每年补助3万元,县财政补助部分拨入乡会计核算中心后,再行拨付闽清县联顺公司顺达车队,该公司授权黄夏军个人收取上述补助费用。黄夏军向乡人民政府出具收款凭证后,由乡会计核算中心转账至黄夏军个人银行账户。现乡人民政府已责令黄夏军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对2016年白条列支的问题予以整改,黄夏军已于2018年1月30日出具税务发票并入账。

三、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移交的5条问题线索已全部了结,其中党纪立案1人,移送县监委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8人次,谈话提醒17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

在县委巡察三组的指导和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巡察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和上级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阶段,乡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压实“两个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三溪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62302250;通讯地址:三溪乡三溪21号;邮政编码:350812;电子邮箱:sxxjw211@163.com

中共三溪乡委员会

201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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