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晓强带领市人大检查组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一行对我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从娇、副县长杨大兴陪同检查。
“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习总书记的“四个最严”要求,围绕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了塔庄老林粉干厂、白中源凤家庭农场、梅花园市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会上,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就下一步如何抓贯彻落实,更好的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刘晓强提出,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根据“一法一条例”贯彻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发现贯彻中的短板、缺项,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人并尽量做到不交叉,同时加强宣传,让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努力提升工作空间。督查要进一步到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首当其冲,统筹各相关部门,努力把闽清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本报记者 王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