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制定的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方案,2017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于3月16日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即纳税人评价确认和复核工作阶段。闽清国地税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业务工作通过金税三期系统下发至各具体管征分局,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编写今年信用评价工作简易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同步下发至各分局,要求各分局4月5日前保质保量完成信用评价确认和复核工作。根据今年的预评结果,闽清辖区纳入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由2016年的600户大幅增加至2740余户。
又讯 今年,闽清县国税局深入开展税收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评价管理,推动依法诚信纳税。按照“信用不同、等级不同、待遇不同”的原则,该局在日常工作中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D级的纳税人采取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陈萍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