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坂东一违建被依法拆除。
图为法规宣传活动现场。
福州晚报讯 新的一年,闽清县继续严抓“两违”整治工作。截至目前,该县“两违”处置面积达14.04万平方米,完成市里下达“两违”年度任务的52%。
闽清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初成立,在闽清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以查处新增“两违”和处置历史“两违”为抓手,共查处“两违”面积逾150万平方米,保质保量地完成历年“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深入16个乡镇开展法规宣传
2017年1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部关于处置城乡违法建设的专门法律法规。《规定》共31条,分别对违法建设处置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城乡规划编制及建设许可、违法建设认定和分类、处置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责、处置程序、相关限制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对此,闽清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扬“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精神,抓住春节前后人流量大、乡镇文娱特色活动多等特点,定制“两违”治理宣传手册、抽纸、扇子等宣传品,积极部署16个乡镇“两违”办充分利用宣传车、LED显示屏、网络等各类媒介,深入农贸市场、小区、公园等人口密集处开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法规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还积极引导群众认识“两违”的危害性,营造人人参与、全民治违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违法必查、违法必罚”的思想意识。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的正确导向,从源头根治“两违”行为,促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健康扎实、有序推进。
对“两违”保持“零容忍”
年初以来,在闽清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闽清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牵头组织闽清县国土局、闽清县规管办等有关县直部门和闽清县16个乡镇政府、建设站、国土所等相关人员共100多人,邀请省住建厅专家进行《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知识培训。
培训期间,专家详细解读了《规定》的出台背景和过程、立法目的、意义、主要内容,以及《规定》在执法工作中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等,让各级执法人员、城乡规划部门和“两违”治理工作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规定》的有关内容,切实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巩固“两违”治理及宣传成效,保持对“两违”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在对2018年新增“两违”管控中,闽清县还拟购买分辨率为0.5m的卫星图片进行比对,较2017年卫星图片分辨率提高0.3m,可以准确识别单块面积小于25㎡的违法建设,有效降低“两违”建筑图斑的漏判率和误判率。
此外,闽清县对全境还将采取两次(1月底、9月底)卫星图片比对,对梅城镇、梅溪镇、云龙乡、白樟镇、金沙镇、白中镇、坂东镇、三溪乡、塔庄镇、池园镇、东桥镇、下祝乡12个重点监控乡镇增加两次(3月底、6月底)卫星图片比对,每次卫星图片比对形成违法建设疑似图斑,于4月、7月、10月进行三次核查。对于确认为新增“两违”的建筑,由属地乡镇及时组织拆除,并及时清理拆后垃圾,保证拆后土地及时进行复耕或利用。 (陈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