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报数字报纸

2018年1月26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百姓家园 侨领刘为强:世界福州一家亲的践行者 尤溪侠天下又出新品 白中镇珠中小学开展慰问活动 贴心“娘家人”  冬日送温暖 开展“扶老助孤、敬老尊老”公益志愿活动 付吉军离任暨沙捞越侨界举办欢送招待会 付吉军接受《诗华日报》采访 付吉军辞行拜会沙捞越州政要 2018年闽清县兵役登记通告 闽清县民政局关于注销闽清县技术监督协会等21家社会组织公告

按日期检索

12 2012
3
4

梅城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8年闽清县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闽清县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凡具有本县常住户籍、年满18周岁(200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性公民,或本人自愿且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不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均应进行兵役登记。

二、程序方法。一是网上登记。即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进行登记,并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二是审核确认。6月30日前,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肄)业证(学历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户籍所在乡镇武装部审核确认和办理《兵役登记证》。

三、法律责任。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且拒不改正的,由县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或妨碍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和填报虚假兵役登记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闽清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在线订报
| 在线投稿
主办单位:中共闽清县委 闽清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