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闽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闽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4日至1月17日上午在梅城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议程7项:
1. 听取和审议闽清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批准闽清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批准闽清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财政预算;
4. 听取和审议闽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 听取和审议闽清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 选举。
闽清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