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久兴主持召开闽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坚、林从娇、叶林生、林以銮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杨大兴、县法院院长李曦、县检察院检察长林兆施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乡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依托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产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交通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县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法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水系综合治理情况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闽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办法(修正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闽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与会的县人大代表也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还对县政府、县法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水系综合治理情况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等两份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决定接受任巍同志辞去闽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江泳同志为闽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江明升同志的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