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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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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20日至5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本次县委巡察是对我局党组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局党组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7月20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7月20日晚,局党组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对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做了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直面问题,深刻查找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对症下药,勇于担当。要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了《中共闽清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以问题清单形式对问题进行细化分解,交办到责任领导、科室和单位,并逐级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层层带动,扎实整改。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了5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和督导整改工作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召集相关科室和单位的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5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思想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局党组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狠抓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周一、周三晚上定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政治责任。局党组进一步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强化抓全盘、抓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主体责任层层分解到局领导子成员,并明确履职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三是站位全局坚定信念,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过开展分级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处方点评等有力措施,严格控制我县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以分级诊疗和县域医共体试点县为契机,通过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服务、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一系列新举措,构建更为合理的就医格局,提供更为便捷的就医服务,促进“健康闽清”建设迈上更高层次。

2、关于“党的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紧紧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零差率等各项医疗惠民政策的实施,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LED、宣传栏、海报、发放宣传单、媒体、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利益导向政策深入人心。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分类逐步实施。严格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制定《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药品零差率等惠民政策完成情况与年终院长绩效考核挂钩,激发基层单位工作积极性。三是强化监督,推进工作落实。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指导单位加大督导力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每季度开展督查1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3、关于“班子成员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学俊波,我践行”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全心全意为人民”“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等专题讨论,以学促做,强化领导班子履职责任。二是科学合理分工。适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用其所长,兼顾全局,尽量考虑每个班子成员的个人经历、自身特长,进行合理分工,力求使班子各成员总体工作量基本平衡,责、权统一,充分发挥整体效能。三是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根据领导分工,对具体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事项,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局领导班子成员分月、季、半年认真对照职责和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4、关于“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修订了《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会议制度》《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务会议制度》,明确和规范了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增强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让班子成员放下思想包袱,敢于发表意见、勇于建言献策、乐于接受批评,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上体现抵制“好人主义”的决心。同时,严格会议记录格式,局党组会议召开后,对于重大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予以存档。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局党组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抓党建,强基础的导向,切实履行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抓责任落实,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机关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党组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党组坚持“党建强、业务强,抓党建、促业务”的工作理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三是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建强党组织班子。局党组(党委)按照县直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的部署安排和相关要求,加快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同时从规范换届选举、优化组织设置、党员足额交纳党费、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坚决贯彻上级决定等基础工作入手,深化机关“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性。今后局党组在安排民主生活会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的方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表、班子成员间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党性党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对照问题清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会上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相见,畅所欲言。会后针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加以解决。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局党组(党委)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党章》的规定,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解决“总开关”问题,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各党支部统一使用组织部印制的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课记录簿,严格规范会议记录。

3、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自觉性。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强化党员责任和义务,在党员中形成自觉足额缴纳党费的思想意识。二是重新核算党费收缴基数,足额补缴党费。局党组(委)共召开2次专题会议部署党费补缴工作。各党支部抽调人员根据2008年以来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分段重新核算党费缴纳基数,严格按基数予以补缴。卫计系统党委下属的7个支部党员共补缴党费71375元,已全部补缴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认真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纪检组分别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局党组和基层各单位签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要求各基层单位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推进卫生计生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健全和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制订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廉洁自律工作制度》,对照卫计局岗位职责,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廉政风险清单,结合不同职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廉洁风险发生的概率。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按照“属地管理、分层分级、层层负责”原则,开展多方位、多层次谈话。针对巡察问题的整改,局党组及局纪检组共开展提醒谈话13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较好地发挥了警示震慑和教育提醒作用。三是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不懈整治“四风”。继续深化开展“四下基层”“三结对三服务”志愿服务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基层调研,积极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班子成员老龄化,财务人员、医技人员少等问题,2017年8月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29名,财会人员1名,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进一步完善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的通知》,注重在急难险重和日常工作一线考察干部,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热情。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修订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签到签退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每月公示考勤情况,将考勤结果与一线考察干部挂钩、与年度考评挂钩、与绩效工资挂钩。同时,加强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对于六都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建设慢的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给予诫勉教育1次的效能问责。开展“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将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医院等列入省、市文明示范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卫计窗口的服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群众满意率。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保障监督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规范制约权力的有效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廉政谈话提醒等措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卫计系统行业特点加强日常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关注热点问题,重点风险岗位。二是严格监督执纪,服务工作大局。加强日常监督,并扩大监督检查范围。除重要节日外,在日常加大对药品回扣、收受红包等违反“九不准”规定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和公共卫生专项、救灾物资等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查处。8月份以来,开展救灾物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10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家次,整改问题12条。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四种形态”标准,对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巡察发现问题、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进行分类处置。开展县委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核查16条,督促整改问题11条,解释说明5条。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局纪检组对县委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相关单位责任人共谈话提醒 8人;诫勉谈话 4人。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接待费列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县委办印发的《闽清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县卫计局接待工作制度》,实行公务接待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最大限度节约开支。进一步规范接待费审批程序,要求各单位要强化审批领导及经办人责任,避免接待费列支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差旅费、培训费列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闽清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闽清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通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审批程序,强化审批领导及经办人责任,避免差旅费、培训费列支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公车“三定”管理规定,实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实行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派遣,并出具派车通知。加强公务用车费用报销审核,规范车辆费用开支。

4、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各医院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等部门关于闽清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14]117号),完善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严格按照绩效工资方案分配绩效工资。要求各基层卫生院对不符合福州市卫生局《关于适应居民需求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的通知》(榕卫办[2014]29号)、《福建省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闽卫农社[2009]207号)精神发放的各项津补贴及超范围发放的公共卫生补助予以清退。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中层干部混岗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卫计局各科室科长、副科长除1人是在编公务员外,其他均为借用人员,由县委宣传部研究任命。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县委编办、宣传部、组织部、人社局等职能部门沟通,优化机构人员设置,逐步解决混岗混编问题。

2、关于“考核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均为下属单位借用人员。今后任免将严格按照《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梅委组[2004]10号)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方面

1、关于“挪用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要求相关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

2、关于“违规发放脱产学习人员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对违规发放的脱产人员学习工资4.26万元予以收回,并将这笔资金上缴县财政。

3、关于“脱产学习人员工资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将财政拨补的脱产人员资金补助共计76490元上缴县财政。

4、关于“大量白条列支现金”问题

整改情况:县新农合中心已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金支付问题进行清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款项发放全部实行银行转帐,杜绝白条列支现象。

5、关于“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要求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严格采购项目的计划性,严格按照招标采购规定进行采购,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局纪检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6、关于“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要求县皮防院对该单据购买物品进行了认真核实,补齐了办公用品领用清单做为凭证附件。局纪检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7、关于“执法不规范,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县卫生监督所和局行政审批科对2012年以来的案件执法卷宗进行认真梳理,对错误的执法程序及档案不完整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局党组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及审批服务水平。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在我局巡察期间,向局党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清单5条,问题线索5条,向局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16条。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对移交的问题清单及问题线索高度重视,逐一进行核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探讨防范和整改措施。目前立行立问题5条已全部整改到位;移交局党组问题线索清单5条,也已经全部整改,移交局纪检组的问题线索清单16条,已整改11条,解释说明5条。共开展谈话提醒13人,诫勉谈话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整改,我局在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推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使各项工作务实有效开展。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通过本次集中整改,局党组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进行了整改,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有一些问题还需长抓不懈。如医药费用过快增长问题;村卫生所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落实问题等。对于已经基本完成整改的工作,我局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于需要长时间整改落实的工作,我局将进一步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整改工作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以及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卫生计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局党组要继续强化履职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卫计系统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局党组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科室和挂钩联系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纪检组要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卫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

(三)构建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进一步剖析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下一步,局党组要狠抓整改措施的执行落实,强化督促监管,认真做好“回头看”,努力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反弹发生。要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持续推动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中共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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