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发布禁建楼堂馆所,我局拟撤销县运输管理所业务用房及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划拨决定,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相关审批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地产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
邮政编码:350800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联系人:张先生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