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晨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因 “晨光大厦”项目原总平设计方案小区道路从西侧民房门前经过,在实施过程中,西侧居民提出反对,要求调整, 现业主报送新的总平方案,申请将原小区道路,绿地景观、门卫、车位等布局进行调整,原总平面布置方案规划技术指标与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规划技术指标均为用地面积7012㎡,建筑密度41.4%,容积率:4.93,绿地率:11.99%,主体建筑工程不变,不涉及指标调整。我办经研究认为,上述调整符合规划要求,拟同意该调整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 4月30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12层,闽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邮编350800)
附:福建省晨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晨光大厦”项目调整前、后总平图
附注: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办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