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组在哪里?”“执行一组已到达被执行人房屋内,正进行拍照清点物品。”“执行二组报告执行情况。”“执行二组正在银行冻结被执行人银行户头。”9月21日上午,县法院执行局在集控中心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展示执行操作系统。同天,县法院还公开审理了一起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被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这是该院加强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当天,县法院还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副院长程文霖通报了闽清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
近三年来,闽清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2967件,结案2509件,其中814件执行完毕,310件和解,执结标的达1.19亿元。
清理执行积案5389件
县法院通过规范管理,构建起执行案件良性循环体系。优化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建立执行干警分组执行制度;强化后勤保障,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合理调度,统筹规划,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使执行规范化和高效化。积极推进积案清理。将所有旧案5389件全部录入查询系统并分阶段对其进行查询。执行积案总数,其中有财产案件65件,无财产案件5324件,涉民生案件51件,涉金融625件,有财产执行的案件中查封车辆5件,查封房产25件。
多措并举,充分应用执行信息化手段。采取定员查询、普遍查询、反复查询的方法,在应用“点对点”查控系统对新立执行案件进行查控的同时,利用“小机器人”系统对5000多件旧案定时轮番查询。查询结果出来后,及时将结果告知承办人,及时控制该财产。充分运用福建法院司法查控系统的“边控”及“布控”功能,对出国可能性高的被执行人进行边控,对有财产拒不履行且隐匿外地的被执行人进行省内布控,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2014年以来,共提起边控73起,限制出境3人,成功布控1起,执结十个案件,金额达80万元。
借力“淘宝”网拍,达到“高效省本”。2014年以来,闽清法院共网拍81次,上传标的40件,成交标的24件,成交金额1728.04万元,成交转化率88.89%,溢价率67.5%,节约佣金18万元。为提高拍品成交率,该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支行签订协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支行为竞拍者提供购房贷款服务。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县法院通过构建多方位的惩戒体系,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该院将所有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及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在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进行限制;同时建立了与多单位的失信惩戒体系;与银行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进行限制;与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进行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房产、土地转让进行限制;与教育部门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职称评定等进行限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业准入、享受优惠政策等进行限制;与县综治办进行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升职或享受荣誉等进行限制。今年以来,配合县委对1368名干部的评优及拟任进行排查,排查出14名有失信行为的人员,县委对这14人的荣誉或拟任职务予以取消。
同时还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还在全县人口较多的重点乡镇、村居设置执行曝光栏,构建县城、乡镇、村居三级曝光平台,并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自2014年起已曝光8745人次,促使132名被执行人人自动履行义务。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对于长期赖账、态度恶劣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4年以来,闽清法院依法对35人实施司法拘留;依法移送公安9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公安立案2起,检察院提起公诉2起,法院宣判2起,并据此执结23个案件。
(本报记者 邱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