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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2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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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照宣传产品

闽清知名老中医维权获赔万元

本报讯 在未经他人授权允许的情况下,一电商平台将一名著名老中医的肖像照片用在一款产品上。这名老中医得知后积极维权,近日获赔万元。

据了解,闽清县的黄某是一名老中医,曾获得国家、省市级多项荣誉称号,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某天,黄某在一电商平台上浏览,发现其中一款产品未经其允许便使用了自己的肖像图片。黄某认为,该网店侵犯了自身的肖像权,诉至闽清法院,要求网店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闽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案涉网店在未征得黄某同意、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在经营中使用了黄某的肖像照片作为产品配图,侵犯了黄某的肖像权,应当对侵权行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黄某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其肖像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故黄某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请成立,结合黄某的知名度、网店的侵权行为、过错程度、产品销量、市场因素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在网店首页中发表向黄某的赔礼道歉声明并赔偿黄某经济损失1万元。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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