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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7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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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关于严格管控人员进出的通告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鉴于疫情形势严峻,我县将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即日起,除闽清籍和在闽清工作的人员之外,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予以劝返。如执意入梅,必须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日。

二、闽清籍在外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暂停返梅,确需返梅的必须接受隔离检查。

三、县内人员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强制居家隔离观察14日。

四、各守乡护村的检查岗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一律进行检查,非本乡本村的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五、各高速口检查点、县界检查点认真做好入梅车辆检查登记,对车上所有人员通过查看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式加强检查登记,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六、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不包括保障生产生活、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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