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个人用地审批基本情况:
经审查,拟对我县9个乡镇156户进行农村建房个人用地审批。其中7·9灾后重建户111户,造福搬迁20户、旧宅原址重建15户、拆迁安置2户、一般建房户8户。现对以上非7·9洪灾受灾户的人员进行批前公示(名单附后)。
二、公示期:2019年02月02日至2019年02月20日(1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县政府审批。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 邮政编码:350800
联系电话:22334346
联系人:陈女士
电子邮件:gtjydk@163.com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2月01日
农村个人建房2019第一次批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