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9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林志斌牵头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两违”治理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与乡镇、乡镇国土所负责人进行全县168户农村个人建房集中审核。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过审特别要求农户在申请建房过程中必须签订《闽清县农村村民建房信用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面积、建筑高度和建筑总面积等审批范围建房,不得超范围、超时限建筑,如有违反愿接受限期整改、拆除,或没收、罚款等处罚。据悉,闽清县正尝试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中去,违反承诺者将进入全县不良信用名单,对其个人信用产生不良记录。 (本报记者 吴广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