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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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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8月1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了巡察。2018年10月16日,县委巡察一组向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把握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今年10月16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会党支部、理事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归纳,逐条逐项认真分析,专门讨论整改方案及具体工作措施和任务责任。及时成立县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事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在认真学习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梳理各类问题的基础上,县残联理事会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安排,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总体要求。围绕6大类47个具体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理事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既加强对全面整改工作的领导,又带头承担起各类重点事项的整改任务,并与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就整改事项谈心谈话,专题听取整改进展,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会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整改,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措施,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全会上下联动、主动作为,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理事会对整改落实工作全程督导,逐项对号,逐项销号,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盘点任务进度,对整改不力的督促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抓实、抓出成效,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

(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理事会坚持系统谋划,既紧盯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又注重从思想、制度和实践层面解决问题。围绕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办事程序,先后修订完善了《闽清县残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县残联劳务派遣和临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 》等制度,编制“县残联工作制度手册”和“县残联服务项目办理流程手册”,分发每个工作人员,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办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

通过我会机关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6大类、47个具体问题,已有44个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剩余3个,其中2个为招录公务员事项,需报组织部门统筹考虑,1个涉及“呆账”清理,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班子战斗力减弱。

整改情况:通过理论学习和教育,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战斗力不断提高,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同时大力弘扬“梅花”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牢固树立“不怕担当、不怕吃苦”的意识,敢于向重点难点问题动真格。2018年,精准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扶残助学、残疾人技能竞赛等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在福建省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上,我县两名选手分别获得第一、第二名;精准康复服务率和辅具适配率达100%。鉴于我县残联在这两项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市残联分别发文予以通报表扬。

二是民主集中制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和程序,形成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良好氛围,明确议事决策事项,规范议事决策行为,严明议事决策纪律,进一步增强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的刚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民主决策程序走过场。

整改情况:严格按程序和规程议事,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理事会质量和效率。整改以来,理事会议题均认真准备,会前充分酝酿,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严格执行理事长末位表态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规范理事会会议记录,重点对各议题内容(汇报人)、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等内容记录齐全、用词规范、表述准确,体现充分酝酿讨论全过程。

2.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学习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密切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持之以恒抓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能够结合残联实际得到有效落实,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形成有部署必落实的新常态、层层抓落实的新氛围。严格履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党支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狠抓思想政治学习工作。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和学考结合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作“红色领航”、“十九大精神”、“梅花精神”等宣传专栏,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七.一”前夕,县残联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走进革命老区桔林乡伴岭村,重温红色记忆,传承红色精神,党员们通过参观学习,接受了一次直观生动的红色文化熏陶,感悟了革命先辈的奋斗历程。大家都表示要不忘初心,牢记优良传统,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先锋引领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县残联全体党员还在伴岭革命老区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会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首位,让“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在全会牢固树立。印发《县残联党支部2018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打好主动仗。6月29日上午,县残联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主持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报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加强典型引领宣传,以“老兵退伍不褪色 身残志坚书写绚丽人生 ——访英雄模范、“雷锋式的好战士”张和水”、“闽清县选手在省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佳绩”、“闽清县选手在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中再获佳绩”“心中装着残疾群众”等为题,在县电视台、梅城报、新闽清等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及残疾人工作者奉献精神。

三是重点工作开展不实。

整改情况:今年,县残联多管齐下促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地,切实加强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普及,使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全面了解惠民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和标准,保证每一项惠民政策都家喻户晓,为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印制《闽清县残疾人帮扶政策告知单》、《残疾人服务指南》,以多种形式发放,特别是在残疾人办证时确保每人一份;二是定期开办乡镇村(居)联络员培训班,普及政策知识;三是开展“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忧”主题活动,2018年6月开始,动员各乡镇残联工作人员及村居联络员,同时,县残联机关分组包片全程参与,用六个月时间对全县近6700名持证残疾人开展入户调查、帮扶工作;四是开展“辅具入户、暖心适配”活动,全县范围持续开展整乡推进辅具服务,尽可能让残疾群众“一趟都不要跑,至多跑一趟”就享受到国家辅具补贴制度,切实为残疾人提供“零距离无障碍”的适配服务便利;五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全年在闽清电视台、梅城报、新闽清等媒体刊播报道56篇次,展示了工作动态,又宣传了各项扶残政策。通过努力,今年精准康复服务率达到100%;辅具适配率达100%,目前位列全市第一;扶残助学项目补助233人,比增15%,连续两年补助人数位列全市第一;残疾人自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补助74人,比增10%;两项补贴覆盖率年初90.1%,截至11月提高至95.74%。

根据《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闽财税【2015】41号)文件规定,残保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财政预算拨款经费的单位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其他单位由税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2018年,县残联密切联系税务、财政部门,强化征管措施,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今年共申报机关企事业单位730家,其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13家,安排残疾人就业20名。征收残保金483万元,比上年比增46.8%。

3、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一是执行一线考察干部机制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一线考察干部机制,规范《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手册》填写,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认真、详实做好工作安排和记录。领导点评要有针对性、建设性。

二是为残疾人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在班子成员中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坚定以群众路线为根本的工作路线,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实在在地为残疾人办一些好事实事,帮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地让群众满意。班子成员走访、服务残疾人常态化开展。今年春节期间,县残联继续开展“走家串户送温暖,助力扶贫攻坚战”系列活动,全县走访慰问53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共计51人,发放慰问金27.65万元;在“拗九节”到来之际,为弘扬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县残联组织党员志愿者入户慰问10名残疾老人;为贯彻落实《闽清县脱贫攻坚三年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深化扶贫帮扶,确保政策不变、力度不减,5月中旬,县残联结合2018年全国第二十八次助残日活动,深入上莲、塔庄等7个乡镇,开展对我县重点贫困人群挂钩对象中13户残疾人家庭进行再走访再宣传政策活动,慰问金每人500元;10月15日,在第5个“全国扶贫日”前夕,县残联组织人员前往坂东镇限头、车墘等村,走访慰问刘云、黄惠兰等10户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户,向困难残疾人送去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此外,县残联领导还深入实地抽查37名申请就业创业补助的残疾人创业情况;入户抽查19名申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成情况。

三是督促乡镇残联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开展“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忧”主题活动,2018年6月开始,动员各乡镇残联工作人员及村居联络员,同时,县残联机关分组包片全程参与,用六个月时间对全县近6700名持证残疾人开展入户调查、帮扶工作。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登记,填写表格,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接受教育、就业状况等方面的现有状况;在项目扶持、政策落实上是否到位;登记并解决残疾人可即知即办的帮扶措施。以及将编印的相关扶持政策告知单挨家挨户进行广泛宣传。第二阶段重点开展综合统计分析,针对普遍性及个体问题,分别形成帮扶措施或政策,通过残联系统努力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解决相关问题,为残疾人排忧解难;今年10月县残联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全县16个乡镇及村居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共308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残疾人证办理;两项补贴、扶残助学等政策解读;邀请市残联辅具中心主任讲解辅具适配补贴制度等。通过培训,让基层残疾人联络员对扶残助残惠民政策有了更为系统、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升了联络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微信工作群敦促、指导各乡镇残联工作开展。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建重视程度不高。

一是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部署党建活动,并做好记录。2018年召开12次支委会,内容均是对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党员志愿者活动、慰问党员英模等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布置。

二是组织换届程序不规范、不及时。

整改情况:2018年9月18日,经机关党工委批复,县残联召开了换届选举大会,支部全体参会党员严格按照程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报政法委党委、机关党工委审批通过。

三是党务政务公开执行不彻底。

整改情况:设置党务公开栏,增强党务、政务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的一律公开。

四是党建制度及档案不健全。

整改情况:对党建活动室上墙制度进行全面更新。按要求做好2018年度党建台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活动有痕,检查有据。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做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一次支委会;支部大会、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党日活动列入纪律考勤考核制度;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每次“三会一课”都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2018年县残联理事长以“廉洁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习近平新是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为主题,副理事长以“在“红船精神”引领下,如何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题,分别为机关全体党员上党课。同时开展迎七一.大宣讲活动,邀请县委党校黄仕宏老师宣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是政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

整改情况: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民主生活制度,按照要求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梳理问题、查找问题,会上结合主题和思想作风情况,开诚布公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落实整改方案,以真正实现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团结帮忙、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是专题教育活动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两晚集中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要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并积极开展专题讨论。2018年9月26日晚上,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专题学习讨论;10月27日晚,县残联领导班子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讨论会,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3.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规范。

一是发展党员不重视。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与干部职工及协会成员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和协会成员工作、思想情况,鼓励优秀的干部职工、协会成员申请入党。在协会暂无党员的情况下,2018年9月6日,为强化党的工作覆盖,促进党建工作开展,经中共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选派中共党员黄道亮作为派驻协会党建联络员,负责协会党建工作开展。

二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党员,分层分步开展谈话,沟通思想、交流心得、增进感情,倾听党员干部倾诉,了解他们在思想工作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帮助党员干部脱离各类影响工作的因素,使党员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干事创业。

三是党员微心愿活动开展不实。

整改情况:12月11日,在支部书记带领下,县残联党支部全体党员深入溪口社区,开展“圆梦微心愿”活动。活动前,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排查摸底,对社区内贫困残疾人征集“微心愿”,建立了“微心愿”信息库,县残联党支部5名在职党员干部以“一对一”等方式认领了5个“微心愿”,为困难残疾人实现 “微梦想”。此次活动,不仅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更重要的是让困难残疾人感受到了关爱和温暖,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支部总体工作部署,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党支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党建责任。今年初,会党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之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明确了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形成抓责任落实的整体合力。

2.管党治党宽松软

整改情况:集体、个人查找制定廉政防控风险,抓实抓细廉政谈话,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提醒,早打招呼,筑牢廉政防线,变“事后惩戒”为“事前预防”,做到廉政谈话无缝隙、全覆盖,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在廉政谈话中,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围绕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对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及时提醒,切实增强谈话对象的廉洁自律意识。谈话时坚持肯定成绩与指出问题相结合、沟通思想和提高认识相促进、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统一的原则,达到以谈促进、以谈促干的效果。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人员之间,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3、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切实提高监督意识,自觉把监督腐败及不正之风看成是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义务,做到乐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干部规矩意识和规则意识,引导和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树立讲规矩、守纪律的鲜明导向。编制“县残联工作制度手册”和“县残联服务项目办理流程手册”,分发每个工作人员,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公务接待不规范。

一是接待费“三单制”、会议用餐“五单制”执行不到位;二是存在超范围接待;三是报销附件混乱;四是存在事后审批;五是报销列支混乱;六是存在异地接待情况;七是公务接待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八是借迎来送往之机公款吃喝。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闽清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梅委办【2016】89号),《闽清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意见的通知(梅机管【2017】3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接待及会议用餐审批,坚决执行先审批后接待、执行接待费“三单制”、会议用餐“五单制”, 做到附件齐全,规范公务接待支出,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杜绝无公函接待、超范围接待、异地接待,坚决杜绝公款吃喝。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一是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格。二是违规领取差旅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三是差旅费没有及时报销。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闽清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梅财事【2014】297号)、《闽清县财政局关于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梅财事【2017】405号)等文件规定,杜绝出现干部出差报销未附会议通知、下乡未写明具体事由、出差事后审批等情况。对违规领取的交通费、伙食补助全部予以清退,收缴国库。同时要求市县出差的一季度或半年报销一次。

3、公车使用及包车费管理不规范。

一是未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二是车辆燃油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闽清县规范公务车辆租用车行为实施意见(试行)》(梅委办〔2018〕48号)文件规定,公务用车均通过福建省公务车综合管理平台派遣,按要求规范填写内容。统一使用IC卡充值加油,一车一卡,杜绝现金加油。

三是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严格按规定发放工资、补贴。对2017年县残联付驾驶员林某“行车安全奖”500元予以清退,上缴国库。

四是包车费用报销混乱。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闽清县规范公务车辆租用车行为实施意见(试行)》(梅委办〔2018〕48号)文件规定,参加省市组织的会议、培训、比赛等人数超过公务车核载量需租车的,必须是有资质租赁公司,报销时需附租车协议、会议(培训、比赛)通知等相关材料。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班子成员及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比例偏低。

整改情况:已向组织部申请招录一名公务员,以解决年龄结构趋于老龄化问题。

2、科室人员安排及分工不合理,存在重要岗位无人情况。

整改情况:已向组织部申请招录一名公务员,汉语言或文秘专业,以解决办公室没有正式干部,由派遣工担任负责人的问题。聘用一名财务人员。

(六)廉洁风险方面

1、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执行四人签字制度,即每项项目支出均要经办人、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核签字。

二是财务报销附件不齐全。

整改情况:规范财务报销附件,每项支出均要附上会议纪要。

三是额外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取消外地残疾人来会纠缠发放捐助金做法,再出现外地残疾人来会纠缠则努力劝其前往县救助站。

2、工作不够认真负责。

一是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编制“县残联工作制度手册”和“县残联服务项目办理流程手册”,分发每个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和流程办事,执行四人签字制度,即每项项目均要经办人、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核签字,避免出现错发、漏发。严格执行《福建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闽残联组联【2017】221号)文件规定,加强残疾人证管理,12月13日,组织六名评定医师参加市卫计局、市残联联合举办的评定医师培训班,严把评定关。

二是工作不够及时造成拖延。

整改情况:编制“县残联工作制度手册”和“县残联服务项目办理流程手册”,分发每个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流程时限办事。

三是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通过宣传、动员、帮扶等措施,促进两项补贴政策落地。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自愿申请、乡镇初审、县残疾审核、县民政局审定的程序进行审批,采用社会化发放形式将补贴发放到个人结算账户。截止12月,全县3671名残疾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有3957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占比95.74%。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要求,2019年起,两项补贴将通过网络系统申请、审核、审批、发放。

3、扶贫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补贴发放不及时,扶贫资金发放未在惠民资金网公布。

整改情况:严格按上级规定时间发放每一笔项目资金,2018年理事会多次强调:相关项目的资金支付,上级都有明确的完成时限,各科室一定要按照时限及时完成录入和资金发放。涉及到惠民资金网上线项目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进行上线工作。今年,县残联康复救助、扶残助学、一户多残等补助资金均在规定时间发放到位。同时多管齐下促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地,切实加强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普及。2018年1月,县残联就下发《关于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将“两项补贴”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通知》(梅残﹝2018﹞1号),要求各乡镇残联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进村入户,逐一精准摸底排查应享受相应待遇人员,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特别是针对老年、重度肢体和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庭,要组织相关人员上门服务,共同做好宣传、动员、服务,确保他们及时、顺利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福利政策。县民政局也在县电视台《民政直通车》栏目滚动播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在“十八坂”、“三下乡”等活动节点集中宣传,并结合平时低保入户调查进行走村入户宣传。经多方努力,截止12月,全县3671名残疾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有3957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其中享受困难生活补贴的建档立卡残疾人291人,享受护理补贴的建档立卡残疾人269人,实现全覆盖。

4、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历任领导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心态。

整改情况: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往来款项中应收款账面余额17.66万元,其中某某乡680元:1999年某某乡应缴纳残保金680元,发票开出后,某某乡没有把款汇入我会帐号;劳动服务社5800元:帐务处理错误,应为直接开支项目;特奥观摩会:360元已收回并上缴国库;预付燃油费2000元:已于2018年5月冲销;工资软件费980元:帐务处理错误,已调帐;残疾人就业发展研究会80元:订阅书刊,没有及时催回发票,已整改。其余16.67万均为残疾人或企业贷款正在整改中。

5、下属5个协会经费开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要求协会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规范开支,参照机关会议、接待、活动开支规定报销。同时县残联将不定期组织敦促、检查。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抓好理论武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特别是抓好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提升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努力把学习成果体现到残疾人事业的科学发展上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实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持续改进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树立良好的残联部门形象。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残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落地,把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全面开创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5614;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溪口大街上浦村793号残疾人联合会;邮政编码:350800;电子邮箱:cl22335614@qq.com.

中共闽清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支部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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