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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中共闽清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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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8月1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闽清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政治任务

县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县委巡察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县总工会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反馈后,亲自动员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提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不解决不松手、不整改不罢休,并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其他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机关各部室主动认领整改事项,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6个方面21项46个问题进行逐个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做到立整立改、逐一整改。召开县总工会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充实完善各项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立足长远,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以政代党”现象突出问题。一是利用每周两晚政治业务学习时间,重新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组工作条例;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将党组会议记录与主席办公会议分开记录;三是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后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和其他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经党组工作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决定。

(2)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和主席办公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体现过程性发言,特别是各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3)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党组成员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干工作、做事情,都站在全县角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不彻底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坚决一点、快速一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年内按县政府与县总工会第十九次联席会议纪要已完成10场劳动竞赛。

(2)建档困难职工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严格落实建档困难职工建档程序及建档后动态管理工作制度,全面审核把关,真正把中央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在年前对全县建档困难职工109户进行全覆盖入户走访核查,及时将已不符合条件的职工予以脱档;二是对现有建档困难职工及拟建档困难职工的不动产及机动车辆情况函请县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查询,对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予以退档或不予建档;三是对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实施帮扶的各类生活困难补助金、助学金、慰问金等,按上级要求及时上线福州市惠民资金网,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3)意识形态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及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中;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利用梅城报、县电视台、“新闽清”及我会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对我县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宣传报道;关心关爱劳模,努力拓宽劳模荣誉影响面、提升劳模荣誉知名度,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加入党组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工会重点工作的全过程。

3.关于干部干事创业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1)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访民(企)制度,每周至少下村(企)入户2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二是用好《访民(企)簿》,将走访中了解的民(企)情、民(企)声逐一详细记录,指定专人每月收集梳理民情民意,属于职责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马上协调解决,对本级职权范围解决不了的,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或上报县委办,争取支持协助解决。

(2)干部日常一线考察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闽清县干部职工一线考核实施方案》,做好手册的记录填写、星级点评等工作,并将每季度星级情况、半年和年度考评情况进行公示,切实发挥一线考察干部制度作用,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3)乡镇工会专干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依据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及其他县区工会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适合我县的乡镇工会专干绩效管理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工会专干工作积极性。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把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二是履行好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工作实际,谋划部署党建工作;三是指导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建各项工作。

(2)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开展。

(3)中心组学习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深刻认识中心组学习对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意义;二是每年年初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照要求,每次记录均经会议记录审核人本人签字。

(2)学习教育活动不认真的问题。对“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不足之处进行补缺补漏,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今后严格按照专题教育学习活动要求,保质保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组织生活会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书记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宣传教育,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二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等制度。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发展党员程序不严的问题。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的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对政策、业务的理解和熟练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2)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党支部换届程序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程序进行换届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3)党费缴纳不自觉的问题。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党费,严格按照党员党费缴纳相关规定,使用党费收缴登记本和党费证记录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做到党费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二是机关10名退休党员足额补缴2008年至2015年不足部分党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主体责任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压紧压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纪律教育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二是强化部署落实,党组每年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管党治党意识减弱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完善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谈话人员包含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各乡镇工会专干。对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领导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3)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严肃整治“庸懒散慢虚”不良作风,提振干部精气神;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加强相互沟通配合,恪尽职守,率先垂范;三是将乡镇工会专干纳入所在乡镇考勤管理,县总工会不定期下乡镇检查考勤情况,并将考勤情况纳入专干考评的一项内容。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纪检工作主动性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工作机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将反腐倡廉与日常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廉政教育,丰富廉政教育学习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2)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增加抽查单位数量,坚持有案必查,及时移送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问题线索。

(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教育监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二种形态,抓早抓小,守住纪律红线,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二是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严肃整治“庸懒散慢虚”不良作风,提振干部精气神。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1)违规领取差旅费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梅财[2018]76号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差旅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报销;二是相关人员全部清退多报销的伙食补贴共计680元;三是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支付。

(2)差旅费报销不及时的问题。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梅财[2018]76号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销差旅费。

(3)报销交通费发票混乱的问题。一是由财务部牵头,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虚假报销的予以清退;二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报销材料。

(4)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报销附件不全的责令相关人员进行整改;二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报销材料。

2.关于三公经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闽清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二是按照“三单制”、“五单制”要求提供报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报销单据、超出接待标准外的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对口接待,控制陪餐人员数量,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一月一结”,报销发票或附件应注明接待对象、活动时间、公务内容、经办人员等。

3.关于公车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闽清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闽清县规范公务车辆租用行为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熟知公务用车租车政策;二是退回报销停车费5元;三是加大公务用车监管力度,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租车平台服务,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报批程序,严禁超范围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对无派车单出车一律不予报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关于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奖金的问题

(1)巧立名目给派遣工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规范津补贴发放的有关政策文件,强化财经纪律;二是严格执行政策,凡是无政策依据的项目一律不准发放或巧立名目变相发放,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不再发生此类现象;三是完善劳务派遣工绩效奖励考核办法,规范劳务派遣工津补贴发放。

(2)在职干部违规领取补贴、奖金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规范津补贴发放的有关政策文件,强化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发放补贴、奖金,没有文件精神的不予以发放,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二是相关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的加班补贴、节假日补贴4350元,退回劳动竞赛领取评委及工作人员补助费300元,退回市总工会拨付的县区总工会2012年下半年经费上缴任务奖励金700元;三是财务部对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违规领取的予以清退;四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各类奖金发放需在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3)随意发放礼金、慰问金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7〕18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范慰问对象;二是今后不再发放“新福州人”集体婚礼“新人”礼金。

(4)值班补贴超标准的问题。一是相关人员退回超标准领取的值班补贴3000元;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有关津补贴发放的政策文件,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和加班等补助发放规定,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不再发生此类现象。

(5)违规发放综治考评奖励、文明单位奖金的问题。

一是相关人员退回文明单位奖金3899.6元,退回综治绩效奖金4.32万元;二是在发放各类奖金、补贴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加强审核把关。

(6)违规领取招收派遣工考务费的问题。相关人员退回违规领取考务费5100元。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评先评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评先评优程序,对不按文件规定的工作方法,严肃查摆,认真整改。

2.关于个别干部担任同一岗位职务时间过长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教育,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联系,争取轮岗交流的机会。

(六)廉洁风险及其他方面

1.关于财务账户管理混乱的问题。2015年6月,经县财政局同意后已设立县总工会机关工会账户,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经费独立核算。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做到财务会计凭证手续齐全、账目清楚、规范合法,报销收据、附件材料齐全规范,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报销材料。

(2)存在事后审批的问题。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建立《县总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手续,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作。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办〔2017〕13号),按照省总工会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对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进行分级审批(备案)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审批、采购、建账等方面。

4.关于办公用品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审核把关报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报销单据、不属于办公用品范畴的财务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制定《县总工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倡导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确保办公所需,管好用好办公用品。

5.关于征订报刊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部门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征订报刊;二是加强办公经费支出管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6.关于大额支出未经会议研究的问题。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和其他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支出。

7.关于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工程建设有关文件,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二是查找到2014年2月县总工会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一层店面)工程预算明细和施工合同;三是按照《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后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和其他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经党组工作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决定。

8.关于工会活动存在娱乐化倾向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7〕18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开展富有思想性、感染力的文体活动,坚决防止和克服娱乐化倾向。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县总工会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工会工作的强劲动力。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始终保持对党忠诚。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指导、谋划工会工作。

二是坚持从严治党。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实”。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坚持分类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150;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桂园新村134号闽清县总工会,邮政编码:350800;电子邮箱:mqghxx1@163.com

中共闽清县总工会党组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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