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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2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一版要闻 我县通过省级森林县城考评验收 迅速掀起创城热潮 确保创城取得成功 共谋教育发展 聚力改革提升 福建闽清:一个县域的治水“地图”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莅梅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来梅走访 彭州市领导莅梅参观考察 国家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组来梅督查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海峡银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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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过省级森林县城考评验收

本报讯 5月11日,省绿化办主任庄晨辉带领省级森林县城专家组对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成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闽清县各项指标均达到福建省“省级森林县城”标准,同意推荐为省级森林县城。县长陈忠霖、副县长张凯,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考评或参加验收会。

当天上午,庄晨辉带领专家组深入闽清一中校园、江滨休闲公园、溪滨公园、二期防洪堤绿地以及洋桃公园等地,现场察看绿化情况,详细了解绿化养护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与建议。

验收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情况汇报,并观看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纪实片。专家组一致认为,自“创森”工作启动以来,闽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创森”领导小组,编制各种规划方案,深入开展全民动员、绿化闽清的活动,全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构建森林县城攻坚布局,在打造宜居梅城、生态闽清上取得新成效。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6.41%,县城区绿地率34.6%,县城区森林覆盖率2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7㎡。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49个,高速公路、国省道,沿路可绿化率达100%,县乡道可绿化率达92.2%,经现场核实,闽清县的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省级森林县城的标准,经过研究评议,同意推荐为省级森林县城。

对下一步工作,专家组建议:要紧紧围绕宜居梅城、生态闽清的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城乡公园绿地的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闽江沿岸、梅溪两岸的滨水生态绿化景观带,并注重护岸植物的选择;要打造生态型、节约型和人性化的森林县城绿化模式,见缝插绿,增加乔木数量,充分利用乡土植物的资源,优化绿化树种,大力推广县树橄榄树和县花梅花,形成具有闽清特色的多样性植物景观;要做好高速路出入口和两侧裸露山体植被护绿的治理,要注重城市片林和林荫道的建设,规划好梅溪新城绿化景观,要加强绿化管护,建立健全城乡绿化长效保护机制,巩固绿化成果;要结合古树名木和古树群的保护,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与生态旅游,完善城乡绿道网,以形成山水型宜居宜游特色的森林景观。

陈忠霖在会上表示,要继续巩固成果,提升质量,努力打造山在城中,城在山中,依山伴水的生态森林县城。 查遗补漏,立整立改。针对问题和不足,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逐一落实,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全面提高创建森林县城的建设水平。完善机制,着眼长效。认真总结“创森”工作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森林县城建设与闽清新城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森林县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对森林县城建设的投入,着力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生态好、环境美的宜居城市。 (本报记者 王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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